帖内置顶 – – 2021-12-16 09:03
尊敬的药山镇居民同志:
收悉你的申诉要求后,市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落实回复工作。
一、入户费和水费政策
根据我市2019年颁布的《关于重新规范农村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服[2019]4号)文件要求,我市农村居民生活供水价格为2.0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40元/立方米,泵售水价0.8元/立方米(白龙潭水厂,谢家堰水厂)。入户管网建设费可通过社会捐资和用水村民所在村组“一事一议”等途径统筹解决,必须向用户收取入户管网建设费的,由供水单位与用户协商解决,但最高标准山区村组每户不得突破1500元,平湖区村组每户不得突破1300元(用户安装地点距主、支管100米以内),对离主、支管超过100米部分的用户,可加收材料费和工程安装费,工作安装材料费按材料实际进价加15%的差率确定,并与用户协商签订收费服务标准,对未签订协议的一律不得收费。对农村五保户实行入户管网建设费减免以及每户每5月立方米的水费减免优惠政策(超出包干水量部分按超量水费收取)。
二、进一步说明
农村自来水项目建设,是一项从无到有,从低标准到较完善的建设过程。我市的农村饮水工程也是一样,从先前的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到现在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群众从“有水吃”到“吃好水”,有很长的一段建设过程,从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到供水经营户的投入和受益群众的筹资筹劳,各方面都在为解决这一民生工程做出努力。
农村饮水用水户的入户费的问题,在全市出台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之前,由各乡镇政府为主负责,各乡镇、村组的小型农村集中供水水厂与乡镇政府签订经营合同,由于规模大小不一,取水方式不同,供水远近不同,水源类型不同,供水用水的成本也不一样,各乡镇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运行模式,既要保证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也要保证受益群众的正当权益。因此,各乡镇、村组的入户费用因水厂的大小、供水远近、入户的时期不同,收费多少也不同。2015年全市出台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工程管理文件后,全市统一供水管理和收费标准。
感谢你对我市农村供水工作的关心。若需进一步了解,可电话咨询市水利局村镇供水管理站 电话4226860。
津市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