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12-02 16:21
网友20201001您好! 您反映养老保险能否一次性补缴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13号令)的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如果您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8年,现年53周岁,只能逐年参保,直至缴费年限达到15年。
二、根据湘政发﹝2020﹞19号文件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男、女)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不满15年,可以一次性缴费满十五年,但补缴不得超过15年。
如果您是缴纳的每年200元—3000元费用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年,现年53周岁,应逐年缴费。距规定领取年龄60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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