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11-12 11:11
尊敬的市民:
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陵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6〕22号)、《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常民发〔2021〕8号)文件精神和《关于提高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常武民发〔2021〕4号)文件精神,我区按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于每月10日前发放完毕,据残疾人反应关于“两项补贴”十月份和十一月份两补资金发放问题,十月残疾人“两项补贴”于9月29日通过兴街口代发工商银行提前发放,主要考虑国庆假期时间较长,节后来不及发钱以及财政一卡通系统基础信息采集和部分残疾人无法办卡等问题。十一月开始正式采用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由于部分残疾人银行卡频繁更换造成“一卡通”系统基础数据频繁出现问题无法录入系统,于11月12日资金发放数据已上报区财政局,据区财政局反馈最迟于下星期发放到位。
常德市武陵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