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 2021-11-09 15:34
网友关爱他人您好!您咨询征地农民社保费用返还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被征地农民在税务经办窗口缴纳今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后,凭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组) 进行申报;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组)再上报给当地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上报给当地人社局经办窗口;人社局经办窗口再把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名单上报给当地财政局,再由财政局批量审核,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会把补贴打入人社局经办部门;再由人社局把补贴费用打入被征地农民提供的银行账户。
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实行一县一策,其中武陵区、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简称“三区”)执行的是常武政发[2009]15号、常政办发〔2015〕9号文,两个文件执行的时间界限为2015年2月份。因不清楚您的户籍地、实际年龄、土地被征收时间等相关信息,建议您可携带相关资料咨询户籍所在地人社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服务窗口,也可拨打人社局对应窗口联系方式:武陵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服务组7267863;常德经开区人社局7309100;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人社局7129419;鼎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服务组7375266。
感谢您对人社业务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