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科所小区按照国家要求进行退居还绿。2010年启动异地安置,2012年2月安置房完工并安排职工入住,至今已有7年。今年林科所小区准备按要求办理不动产证,但是听到消息林科所还欠开发商和施工方的工程款导致办不了不动产证。当初职工入住的时候是全款补齐房款,现在办证了为什么还会欠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的钱?现小区很多房屋私底下进行了买卖,但是不能过户,为了以后不产生纠纷请领导解决林场职工实际困难,尽快办理房屋不动产证!
2019年3月11日林业局回复如下:
1.林科所安置小区办证工作已纳入今年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单位领导明确规定了完成此项工作任务时间表,目前,办证的各项工作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2.安置小区的首次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补交额度正在了解核实中。
3.单位和开发商关于办证的各项工作正在对接,单位部分职工的购房款正在积极收缴,因开发商前期建设所产生的资金运营成本也在协调处置之中。
请问林业局今年“重中之重”的任务时间表有确定吗?这“重中之重”的任务能完成吗?据了解,现就是林科所欠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的钱。
问题来了为什么林科所会欠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的钱?据说所欠金额近千万。当初绝大部分职工都是交完全款才进行分房,怎么会欠这么多钱,是不是被林科所相关人员挪用?希望纪委领导严查?
希望林业局相关领导重视,积极督导林科所小区办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