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关于杏林国际施工扰民的信息已收悉。现将回复情况如下:根据国家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单位负责人反应最近未出现特殊情况超时作业,我局也已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重申施工工期要求。如市民发现该工地再超时夜间施工请及时进行举报,便于我局收集证据。联系方式:13875101907 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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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经开区建设管理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