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交通干道设置商业广告牌的处理回复
11月4日上午,接到市民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并查阅审批资料,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市民反映的名匠装饰指示牌设置在鼎城区善卷路,2017年由名匠装饰向我局直接申请设置。我局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及《常德市户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现场勘查,征求交通部门意见,并充分考虑营商环境及便民服务的需要,依法予以行政审批。该指示牌与其它道路标示牌的间距超过50米,距离地面净空高度超过5.5米,设置规格符合设置要求。欢迎市民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在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中,我们做到统筹兼顾,合理规划,给广大市民创造个亮丽舒适的生活环境。
鼎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