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农村饮水卫生成监管死角!! ”一贴中反映的问题,我办已交办石门县水利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石门县寺垭水库水厂始建于2012年9月,2013年9月投入运行,设计供水人口约2.1万人,目前供水人口约2.5万人,覆盖了蒙泉镇的羊毛滩村、孙家嘴村等8个村居,水源为水库水。按照工艺流程,原水经过净化、过滤、二氧化氯消毒达标后通过管网输送到用水户。
2019年7月以来,蒙泉镇羊毛滩村、孙家嘴村农电改造、道路扩宽和空心房改田导致供水管道被损毁,导致泥沙进入管道,造成46次停水抢修。恢复供水后,自来水因此颜色发黄,处于管网末端的用户,需要十多个小时水质才能完全净化。
经现场走访,8个村32个农户均反映水质良好,只是每次抢修过后水质发黄。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我县制定了《石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工程管理制度,对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并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县财政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资金的保障落实;县疾控部门负责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和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县环保部门负责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并对水环境进行监测;县物价部门负责供水水价的核定和监管;县电力部门提供电力保障,落实优惠电价”、“在供水管线3米以内严禁取土、堆放物料、垃圾、植树和建设永久性建筑等”、“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管道,不能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和自备供水系统相连接;未经批准,不应私自从配水管网中接管,不能私自更换水表和移动水表位置”、“各用水户要爱护供水管网、闸阀、闸阀井等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水站报告”;为加强水质监管,我县建立了规模水厂日自检,水质检测中心巡检,疾控中心抽检的三级水质检测、监测制度,对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
今年县疾控中心对该水厂进行了3次抽样检测,县水利局水质检测中心也进行了3次抽样检测,水质检测结果均合格。今年4月和7月,县水利局会同县卫计监督局、县疾控中心先后两次对全县规模水厂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水质不合格的水厂及所在乡镇下达了整改通知,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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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县长热线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