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
在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路雪天佳苑的犇犇牛烧烤店没有专用烟道,油烟直排、乱窜,产生大量有害气体,颗粒物肉眼可见,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和周边环境
小区于2016年11月开盘,2018年6月交房,大气法颁布于2016年1月1日,所以小区受大气法保护,犇犇牛违反《大气法》
虽装犇犇牛有油烟净化设备,但是效果甚微,我们每天都能闻到浓浓的油烟味,犇犇牛不管用什么样的油烟设备,把买来的检测报告数据做的多么漂亮,这对于我们受害居民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根据《大气法》规定小区是不能开餐饮店的,我们要求闻不到油烟味。
我们向常德各行政部门投诉了近2年,都是相互推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虽然常德指定油烟问题是由城管来管,但是城管管不了犇犇牛在哪里开店;犇犇牛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工商管理局发的,根据“谁允许、谁审核,谁允许、谁监管”的原则,工商管理局应该对犇犇牛进行监管,但工商管理局又不承担环保相关职能职责,并承若可以依据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依法依程序决定是否撤销《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注册和许可。
我们整天受到油烟侵害不断,违法经营者一直逍遥法外,我们一直投诉,却没有一个部门能给予解决问题。
恳请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调查,犇犇牛是否违反大气污染法第八十一条在法律命令禁止的区域开了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项目,取缔违法违规餐饮店,还市民一片蓝天。
附:
大气污染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