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内置顶 – 临澧县县长热线 – 2019-09-06 11:41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今年我县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空心房”整治工作(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工作),拆除的空心房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针对异地新建后,未按复垦合同自行拆除旧房屋并复垦的;二是针对个别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户口已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且老宅基地地上房屋已垮塌的。以上情况按照《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到对农户进行房屋拆除补偿。另外,增减挂钩拆旧地块都是由村组征求农户同意、乡镇(街道)综合各方意见后选定的,程序合理合法。
今年,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实施主体为乡镇(街道),在具体的实施、协调中,乡镇(街道)针对个别特殊情况可以适情给予补偿,但不做统一要求。
临澧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