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由人:楼主说的公共用房是指小区物业用房和业主活动室吧!这两部分房屋的所有权都归小区所有业主共有,如果真正是所有业主都同意,而又有所剩余(基本的物业办公和业主活动室功能要保留),我是认为作为经营用途没什么不可,其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怕就只怕。。。...回到原帖
jiacr:不可以!!全体业主所有。岂能随意改变?回到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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