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http://bbs.changde.gov.cn/u-35435 ”:
你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六条第(四)款“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实施质量监督,重点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6条“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责任单位对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你所投诉的质量问题,监督人员已经全面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另外,你所提“没有完工”情况,经核查在精装修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工序均已经完工。如果不在报建和精装修施工许可证范围的,我们会积极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其应有的责任和整改义务。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