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关于共享单车在一个全国文明卫生城市中应有的地位问题
  • classical9993
    2019-08-15 11:59
                                    关于共享单车在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常德市区应有的地位问题
    1.共享单车绿色出行的意义不用再给各位主管部门的领导普及了。
    2.城市公共使用区域:马路和人行道,是分别给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使用的,这是毋庸置疑。
    3.为什么常德市市区的人行道上,成了私家车的停车场?难道是因为常德市区已经没有了行人,所以不再需要人行道?
    4、现在常德市区的城管都是开着汽车或是电动车执法。为什么不骑自行车或步行执法?
    5、共享单车这种方便市民外出的绿色出行,城管为什么没有能力进行秩序管理。而是把人行道上的共享单车清除得干干尽尽。好让私家车占用人行道?
    6.既然随处的人行道都可以停放私家车,为什么共享单车就不可以停放?私家车有什么资格将人行道这个公共源挤占。谁赋予了私家车肆意侵占人行道这种公共资源的权力。
    7.公用事业局把人行道擅自改为收费停车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你公用事业局收着停车费,让行人在人行道上避让车辆。如此荒唐的事情,就发生在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常德市。
    8.这种肆意把人行道改成停车场后,在人行道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就是蓄意谋杀。不仅仅是汽车司机全责。公共用事业局、城管、交警都要负全责。既然是人行道,不是机动车道,你机动车就不要往人行道上跑,全责。既然是法定的人行道,你公用事业局、城管没有资格改变其用途,全责。交警看到机动车来来往往于人行道,不制止,就是渎职,必须全责。
    9.人行道是行人使用的,是非机动车辆使用的。请各主管部门认清这个法律事实,及时纠正错误,以免酿成在人行道频发交通事故的大错,而闻名于天下。
    10.给行人一个安全干净的人行道,给绿色共享单车以应有的地位。让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井然有序是一个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必须具备的一个基本要素。11.相信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常德不是徒有虚名名,在智慧城市管理上,一定会有所建树。
  • 常德吴彦祖
    2019-08-15 15:17
    1楼
    不说楼主全部都对!但是6.7点我觉得说到我心里去了!
  • 老练大叔
    2019-08-15 15:22
    2楼
  • 风解人意吹书灯
    2019-08-15 15:26
    3楼
    说得不错!点赞!
  • 查村官
    2019-08-15 15:31
    4楼
  • classical9993
    2019-08-15 15:32
    5楼
    常德吴彦祖:不说楼主全部都对!但是6.7点我觉得说到我心里去了!回到原帖
  • 牛屄扯蛋
    2019-08-15 16:21
    6楼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 有言在先
    2019-08-15 16:43
    7楼
    人行道变停车场,并且人行道长期被车辆碾压需要经常翻修,这是城市管理问题,那个什么行到处安的那些桩桩倒是无形中阻挡了车辆直接上人行道。
  • 山里的
    2019-08-15 17:01
    8楼
  • 心路
    2019-08-15 17:04
    9楼
    毫无节制的发展无异于纵容。
  • qcjd
    2019-08-15 17:16
    10楼
    说得不错!点赞!
  • 天涯海陆空
    2019-08-15 17:19
    11楼
  • 图拉丁
    2019-08-15 17:43
    12楼
    说得对,人行道停汽车的操作,也是人行道砖经常坏的原因
  • lzh890814
    2019-08-16 08:11
    13楼
  • lnpycs123
    2019-08-16 08:29
    14楼
    说的确实有点道理,现在人行道都停满了车,特别是临街商铺门面,车停得水泄不通,别说骑车,走路都难
  • 秋后算账
    2019-08-16 08:37
    15楼
    说的很对
  • 1817360772
    2019-08-16 08:42
    16楼
    话是可以这样说,可是车停在哪里?马路中间?。。。。。
  • classical9993
    2019-08-16 09:49
    17楼
    风解人意吹书灯:说得不错!点赞!回到原帖
    谢谢支持大家共同维护人行道的安全和行人在人行道上的权益
  • classical9993
    2019-08-16 09:50
    18楼
    心路:毫无节制的发展无异于纵容。回到原帖
    发展不能是以吞噬侵占底层人们的基本权利和安全为前提的
  • classical9993
    2019-08-16 09:54
    19楼
    图拉丁:说得对,人行道停汽车的操作,也是人行道砖经常坏的原因回到原帖
    一到下雨天,人行道上就尽是雷区,一脚踩下去,地面砖下面的水溅到鞋子里面和裤子上。这是典型的人为毁坏公用设施。
  • classical9993
    2019-08-16 09:55
    20楼
    qcjd:说得不错!点赞!回到原帖
    大家要共同维护行人的基本权益。
  • 西门花落雪
    2019-08-16 10:54
    21楼
    写了这么多,至少用心了,顶一个!
  • qcjd
    2019-08-16 11:39
    22楼
    人行道上变成公共停车场确实是不得已,尽管对人行道板破坏很大,不论春夏秋冬维护人员总是搞不赢,但还是有不少好处和贡献的。比如:1.尽管很多时候行人要让着车走,但方便了有车的市民;2.壮大了一个公司;3.帮助了部分人就业;4.极大地增加了市政维护人行道板的业务量,一线维护工人能够增点收;5.车辆散去后,人行道面上显得多姿多彩(修修补补的效果);6.不管怎么样对GDP多多少少有贡献..........
  • classical9993
    2019-08-16 14:25
    23楼
    qcjd:人行道上变成公共停车场确实是不得已,尽管对人行道板破坏很大,不论春夏秋冬维护人员总是搞不赢,但还是有不少好处和贡献的。比如:1.尽管很多时候行人要让着车走,但方便了有车的市民;2.壮大了一个公司;3.帮助了部分人就业;4.极大地增加了市政维...回到原帖
    人行道是行人的专用通道,机动车道不允许行人占用,为什么行人道就能被机动车无条件的占用,而且行人要在人行道上躲避机动车。这种逾越法律和人权的行为,必须阻止。
    机动车多,可以修停车场去增加就业和GDP。不能损害一个弱势群体的利益,补贴另外一个强势群体。
  • 李建刚
    2019-08-16 15:05
    24楼
    支持~~~~~~
  • qcjd
    2019-08-16 17:08
    25楼
    classical9993:人行道是行人的专用通道,机动车道不允许行人占用,为什么行人道就能被机动车无条件的占用,而且行人要在人行道上躲避机动车。这种逾越法律和人权的行为,必须阻止。
    机动车多,可以修停车场去增加就业和GDP。不能损害一个弱势群体的利益,补贴另外一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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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拉丁
    2019-08-16 17:38
    26楼
    1817360772:话是可以这样说,可是车停在哪里?马路中间?。。。。。回到原帖
    政府可以收买周边小区的多余停车位,或者在规划时多开发停车位,然后提供给社会,不可能有车的白占公共资源让其它人来付钱
  • 微笑的麦穗
    2019-08-16 19:09
    27楼
    有些事情就怕认真,支持你!
  • 霜柳
    2019-08-16 20:28
    28楼
    人行道乱停车我也曾发过帖子,并配发了照片。到现在依然如故。根本没有处理。交警也只是敷衍回答。城管根本就没有理会。也不知他两家归谁管人行道停车的事。如果遇到全国大检查时,这个问题又好得几天。
  • classical9993
    2019-08-17 17:19
    29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辆不得在人行道停车,不得妨碍行人通行。目前常德市区的人行道成了机动车辆的停车场,行人要在人行道上躲避机动车辆,以免被撞。
    这种违法的事情,在常德市区堂而皇之的存在十年了吧。如果说是车辆太多了,那说明市政工程配套设施落后,需要建地下停车场,而不是践踏法律,损害行人的利益去补贴机动车辆。地方性规定没有权力逾越国家法律。
    希望市城管、市交警、市公用资产、市政工程积极协调,改正错误,勿继续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尽快做出修建地下停车场的规划,把行人道的使用权归还给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