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长您好,上次给您写的一封关于桃花源路碧桂园二期,建设质量存在的严重问题的信,没有丁点信息反馈,现再次上书,求局长百忙之中,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给购房业主一个说法,问题归纳如下几点,第一,购房补充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所有房屋的架空层不得砌封,用作健身,休闲,娱乐,,,,,用。现在架空层全部砖砌成房子出售,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明显违约应给些主一个说法。第二,所有房屋的铝材,玻璃,与备案的品牌,质量不一致,以次充好,来节约建筑成本,追求利益最大,现在碧桂园方答应免二年物管费仅六千多元补偿,我们坚决不同意,要求全部更换备案的铝材,和玻璃。第三,我买的二期八栋七零三房,不下上十次的文字反映,我的房子大面积空股,并提出严正交涉,碧方就是不整改,强行推进下道工序,赶在八月十五号交房而不顾质量,何谈给一个五星级家。第四,碧方建筑质量比一个农建队建的县招待所都不如,起码农建队建的房墙体不会有大面积空股,买碧桂园,给你一个五星级的家,这种商业广告,这难道不是涉嫌商业欺诈吗,恳请市住建局领导引起重视,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代表八栋全体业主就千恩万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