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常人社发〔2018〕16号文件《常德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享受特药医疗待遇期间(按自然年度计算)不同时享受该病种特殊病门诊医疗待遇。药品碳酸镧支付范围限透析患者高磷血症,但患者已办理尿毒症特殊门诊(限透析治疗),因此目前患者不能在享受特药报销的同时享受特殊门诊待遇,只能享受其中一种。
2.目前常德市第一医院没有与我市签订即付即补协议的意愿,所以暂时特殊病门诊报销只能回津市办理。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736-4237309。
津市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