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先是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志处理一件投诉,情况是这样的在桃源县茗闪购便利连锁店网店买到了2019年2月3日生产的,保质期是5个月,说明到7月2日到期。商家心智肚明7月1日发的货,待邮寄到收到是7月3日下午了,牛奶己超过保质期,属过期食品。2、商店网页上自称1209年3月生产可喝到8月。有欺骗消费者、虚假宣传行为。
我要求退货退款并对反映的问题查清后,不管多少进行补偿。
本星期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同志受理了调解,可调解处理几天后,情况反转了是我买的人买错了的,现在又要我通过诉讼解决,我想总要把情况说清楚讲明白。而且详细情况在桃源县市场监督局处理这调解的微信号是“快活仙”同志邮箱内都有。希望说明原因要有作为。
现在看来市场监督部门的个别(孟某、黄某、刘某)人员助长了商家的歪风邪气。我绝对不相信这种“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更不喜欢你们处理问题莫棱两可,何况你们还是打假、维护权益的行政职能部门,在他们身上一点也看不到声张正意的氛围。贯彻维护国家各项决策、政策部暑要体现在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
微信或电话都可以随时联系,处理这件投诉。现在好了把我的微信联系都拉黑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印象?记住昏、懒、庸、贪“四官”是不归路。
我相信政府处理问题会体现在百姓无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