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的领导:
你们好!今年我家孩子初中毕业,在学校开家长会时各个学校的招生领导在会上都向家长们介绍了各自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招生条件。其中常德外国语学校介绍的招生条件是:录取分数线(语、数、外总分)预估为265 -- 275之间,但没有提到其它科目的等级要求。我们据此信息(孩子成绩:语82、数85、外106,总分273,其它科目5B,无A)在第一志愿填报了常德外国语学校,但昨天出来的招生信息却是“常德外国语学校入围等级1A且A+B≥5、综合素质评价C等及以上、英语≥90分,语数外总分272分;”孩子未被该校录取。
请问,这种录取条件是否合理?我们到底要考察学生的那方面成绩?这种模式是否有失公允?
望领导们能给我们一个更详细的政策解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