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雪天佳苑小区的业主,小区位于常德市武陵区滨湖路,于2016年11月开盘,2018年6月交房,开发商为常德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小区共有住宅2栋,1栋共16层,1-2层为临街商铺,3-16层为住宅,2栋共17层,全部为住宅;1栋属于商住综合楼,开发商在建设之初就没有设立专用烟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是禁止新建、改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但祥泰房地产开发商却把1栋的第106、107、2-101号门面出租给犇犇牛和三峡烤鱼做餐饮店,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同时违反了购房合同的第十八条:商业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该项目内其他业主的居住生活。
小区西边正在建设的写字楼及盐业公司仓库,施工的混凝土搅拌车、砂浆车频繁从小区进入,施工噪音大,扰民,压坏小区路面。
请求常德市房管局对祥泰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监管,第一:终止两家违规餐饮店租赁合同,
第二:小区西边写字楼、盐业公司仓库建设,施工车辆禁止从小区内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