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觉得很多时候只需政府职能部门,只需在本职工作上多花一点点时间,多花一点点精力,我觉得真的老百姓的生活也会前进一大步,很多时候职能部门就是想着不找事往自己身上揽,不根据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向老百姓多多透露政策和相关建议,不肯放下手头工作花一点点时间宣讲政策只是一味的拒绝和推辞(不归我们管) ,很多时候就能在矛盾的萌芽状态就可以抹灭掉的时候,就是机构、相关部门、基层工作人员等等老百姓想找并能找得到的部门单位不作为导致了矛盾激化。
今天我就来举报《一份省文件需要让老百姓去宣讲和催促相关单位执行?》
今年2019年4月1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文,在此文件中第十四条 第六款明确规定了,“各类非居住区停车场对持有本人残疾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发布之后就跟某商业停车场负责人宣讲,提供我相关证件,带领商业停车场负责人去了公安机关和市发改委了解政策,公安机关一句话不归我们管,这个文件不是公安厅或公安部发布的无法证实;市发改委回复:所说文件规定的确如此,可最终所损失的是经营方是管理方,如果是长期停放建议还是双方协商,看协商是否能解决。 这个回复让我真的很无语,在我看来就是执行力可以打折扣。因为文件让经营方受损失就可以对不执行吗?就可以打折扣执行吗?作为老百姓很不解,因为国家发布这一条的初衷是体现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度和社会关爱度,更何况是一个因公伤残军人勒。如果这样那就不要发布政府管控文件,给商业市场运营自行发展,政府就不用作为了,现在就变成了作为私人企业就因为利益会受损失就拒不执行,就可以视法律法规不存在,并且在了解政策后也拒不执行,作为一名老百姓,我们能怎么办?最后能怎么办?公安机关和市发改委不管这件事那就只有拨打12358市场监管电话了,可得到的回复是:“您的投诉已经受理,7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可停车场等不了你7个工作日了,它们开始违法了,什么违法行为勒?那就是违返《物权法》锁车,物业公司摇身一变成执法部门,对个人私有财产进行扣留扣押了。我只想说物业公司,您只有服务行为,没有执法权力,锁车行为直接违反《物权法》我可以告你们的,何必要把矛盾激化勒。起初我也想到了毕竟所受损失的是经营方,我愿意适当性的给予一定的服务补偿,只要你们认同文件,执行文件,我个人可以对你们损失进行适当的表示,我也对经营方表达了这个想法,也提出了先了解政策清楚后,再坐下来慢慢协商,在市发改委了解政策后直接锁车,这就是经营方的行动和对法律法规的无视。这样发展只有一个结果,矛盾激化,冲突升级。现望政府相关单位依照《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第二十五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该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住建、财政、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做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管,对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和机动车停放人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对[常德祥瑞大酒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3516529750)]进行政策的宣讲和落实规定的检查工作。避免社会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