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加装的遮阳伞具,交警部门一次就销毁了3000多。城管部门无牌四轮电动车交警部门就是一辆也不依法扣车,网上发帖了不依法扣车,现场发现了也不扣车,联系联系就是一直在联系。普通人民群众加装遮阳雨具怎么没见交警部门一而再再而三的联系普通人民群众啊?
支队明确“防盗备案登记是公安部门防止车辆盗窃建立的一套管理系统,使用该牌照不代表该车得到了道路行驶的路权。”交警直属一大队却说可以上路行驶,不能扣车,作为交警部门的主管部门,贵局的上传下达就是这么不通畅?还是说直属一大队警务人员对道交法有自己的司法解释?
是不是常德市的交警部门对城管部门上路行驶的无牌四轮电动车就永远只是联系下去?“清爽行动”只针对普通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