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常德市武陵区御泽园小区的业主,2012年在该小区购买的商品房,开发商为常德市湘拓实业有限公司,多年以来一直未办不动产证,现该公司已宣布破产重组,我现在不为别的事情,我只想到该公司领回我2016年12月就已经开好的不动产发票,(有的业主已经领到发票),为什么开发商锁在保险柜中,就是不给我们业主呢!还有一批自称是法院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我们说发票他们要封存。我想请问有关部门领导,不动产发票难道不是应该交给业主的吗?拿一辈子的血汗钱购买一套房子索要发票,我有错吗?开好的发票都不交给客户是何道理?法院委派的人员就有权利封存我的发票吗?年复一年的拖着不办证,现在对办不动产证都不敢抱希望了,我就想拿回自己已经开好、但锁在他们保险柜中的发票,这么难吗?谁能保证我们错过这个时候以后还能拿到发票?谁能为老百姓说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