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13个月工资发放问题的回复据我所知,每年对公务员加发一个月工资,是对他们尽职尽责工作的鼓励,是前省委省政府依法制订的一项政策,执行了多年沿袭至今,一般在每年四月发放。今年已超时未发,故引发网上询问。市领导应关注和督导相关部门抓紧工作,加速发放到位。别因财政部门工作不力导至群众不理解而与公务员对立。我国绝大多数公务员是好的,是党和国家政策的坚定执行者、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国家核心利益的捍卫者。绝大多群众对他们的付出是肯定的,对他们给予奖励也是理解的。我对此是坚信的!
网友,您好!
按照相关规定,13个月奖励工资发放对象是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人员(不称职、基本称职和不定等次人员不得发放13个月奖励工资)。目前,科级以下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已定,县处级干部...回到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