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xiaomao:不构成! 职务犯罪的最显著特征是“职务行为中的行为”。他“借”你的钱,与他“交警”职务没任何关系;反倒是你:因考虑他的“交警身份”而失去“聪辨”能力! 借钱,是“民事行为”,只能提起民事诉讼。希望你理性维...回到原帖
心路:这个说法需要事实,否则要惹祸上身的。回到原帖
四点零七:吃瓜群众都比较好奇借钱背后发生的故事回到原帖
常德经开区热线: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已交相关部门办理,请您静待回应,我们将及时回复您的咨询。回到原帖
市交警三大队:您好,您所述的万某豪原系常德经开区公安交警大队民警,中队长。因其交友不慎,致投资失败欠下多笔巨额债务,且无能力偿还,已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因债主经常讨要债务,其已无法上班,万某豪已正式辞去公职。鉴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回到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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