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公有周转房租金问题,我委已收悉,现按政策回复如下:
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常德市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价格主管部门仅对由政府出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的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租金进行审批。经调查了解,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公有周转房是指该校内未出售、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学校所有,用于提供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短期承租居住的过渡性住房。因此,该校自建周转住房的租金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应由常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制定租金标准,并负责周转房的调配、租赁和管理。
我委“常发改价服[2016]45号”文件,仅限于规定教育产业园公租房小区的租金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能作为其他租赁住房的收费依据。对于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公有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一条、第十七条中涉及“常发改价服[2016]45号”文件的表述,我委已责令常德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整改,并向教职工租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