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其实,“国家安全”已拓展到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网络空间等各领域,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关。例如:发表或者转发危害国家安全的反动言论;浏览境外不良网站被植入木马程序;随手拍摄涉密单位、场所及物品;好心向“朋友”提供市场、行业、科研数据;为“友人”在敏感区域做向导等都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