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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咨询开发商表示还没有收到通知,
烦请相关部门告知各开发商,以便于该惠民政策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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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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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6-06-02 11:26
帖内置顶 – – 2026-06-02 15:07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新政策,地下车位可办证的问题已收悉,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中心城区地下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章 不动产登记 第15条 办理地下车位转移登记应提供身份证明、地下车位备案的销售合同、完税凭证等资料,地下停车位和地上房屋一并转让的,可以一并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市民留言“烦请相关部门告知各开发商,以便于该惠民政策落地。”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会大力宣传。 特此回复,感谢市民对常德市鼎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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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6-05-28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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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6-05-28 10:18
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首先就应该明确产权归属,绝大部分楼盘从立项起,到批准销售,地下车位就是全体业主的。
另外,有效期两年是什么意思? 不解决权属问题,其他就没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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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6-05-28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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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6-05-29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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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6-05-31 15:15
哪个部门说没有争议?他们愿意公开账本公布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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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6-06-02 11:26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新政策,地下车位可办证的问题已收悉,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常德市中心城区地下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章 不动产登记 第15条 办理地下车位转移登记应提供身份证明、地下车位备案的销售合同、完税凭证等资料,地下停车位和地上房屋一并转让的,可以一并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市民留言“烦请相关部门告知各开发商,以便于该惠民政策落地。”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会大力宣传。 特此回复,感谢市民对常德市鼎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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