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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居住在常德市鼎城区的一名普通市民。今天是2026年5月17日(星期日),本是法定的休息日,然而我家附近的农业发展银行鼎城区支行再次响起震耳欲聋的装修噪音(拆卸钢管支架)。更让我感到寒心和愤怒的是,在试图寻求帮助的过程中,我遭遇了连续拨打监管部门电话11次无人接听的冷漠现实。
这不仅是噪音问题,更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严峻拷问:当监管部门留下的举报电话在关键时刻无法接通,当市民的求助被层层推诿,我们的合法权益究竟该如何保障? 一、事实经过:11次拨打无人接听,多方求助竟无一能现场处理 今天上午,施工方公然在法定休息日进行高噪音作业。为了配合监管部门工作,我严格按照此前官方回复中留下的联系方式进行求助,结果令人震惊: 电话无人接听(核心失职):我连续11次拨打了此前回复中留下的举报电话,结果全部无人接听。这说明所谓的“举报电话”纯粹是糊弄群众的摆设。 现场制止无门(推诿扯皮):在电话打不通的情况下,我被迫通过12345市长热线辗转联系到了工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手机尾号1117),同时我也拨打了110报警,还联系了花船社区干部。 令人绝望的是,所有的回复大意惊人一致:无法进行受理或者不会进行现场制止。上午我在联系手机尾号1117的工信局工作人员时,其表示会联系银行某廖姓负责人进行制止,但是下午拆卸钢管支架的噪音依旧。 请问:如果在噪音发生的当下,公安、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都只能“听之任之”,那法规制度设立的意义何在? 二、历史背景:承诺与现实的巨大反差 这并非该施工方第一次违规,也并非监管部门第一次“放空炮”: 5月3日:我曾在本论坛发帖揭露该施工方长期违规噪音扰民的问题。 5月12日:相关部门(鼎城区工信局)曾作出回复,声称已组织协调,施工方签署了《承诺函》,保证在节假日全天不进行高噪音作业。 详见:http://cdbbs.cdyee.com/read-892191 5月17日(今日):施工方公然撕毁承诺,顶风作案;而监管部门的电话则成了摆设。这充分说明,之前的“协调会”和“承诺函”不过是敷衍群众的“障眼法”,根本没有实质性的监管措施。 三、核心诉求 面对这种“管不住的噪音”和“打不通的电话”,我提出以下诉求: 1.明确现场制止的执法主体 请问在今后的类似情况中,究竟哪个单位拥有法定职权且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止施工方的违规行为?是工信、城管、住建、公安还是社区?请明确指定一个能够有权限进行现场处理的单位,杜绝“踢皮球”现象,确保群众在遭遇噪音时能找到真正管事的人。 2.依法处理施工方的违规行为 该施工方无视《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中关于“法定休息日全天禁止高噪声作业”的明确禁令,且违背了此前签署的《施工时间承诺函》。恳请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对施工方今日的违规扰民行为进行实质性的行政处罚,而非仅仅停留在口头劝阻,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3.厘清并公开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 当前各部门在面对噪音投诉时互相推诿,根本原因在于职责划分不清。请上级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工信、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在装修噪音监管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并向社会公开。特别是要明确谁负责日常巡查、谁负责现场处罚、谁负责受理节假日投诉,彻底解决“九龙治水却治不了水”的困局。 一名不堪其扰的鼎城居民 2026年5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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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6-05-18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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