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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电话确认,一份暖心守护 ——再致石门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细节见真情,司法有担当尊敬的石门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领导及全体法官、工作人员: 你们好! 这是我第二次提笔为贵院写下感谢的文字。上一次,是因为一张免费的复印件和一次主动的复印服务;而这一次,是因为一通主动打来的电话。 今天,2026年4月15日,我收到了贵院通过短信发送的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说实话,收到短信的那一刻,我心里既踏实又有些忐忑——踏实的是案子终于有了明确的开庭日期,忐忑的是担心自己会不会漏掉什么重要信息、会不会错过什么时间节点。 然而,就在我还在反复查看短信内容的时候,手机响了。 电话那头,是贵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温和而清晰的声音:“您好,请问您是XXX吗?我们向您发送了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想跟您确认一下,您是否已经收到了?有没有不清楚的地方?” 我连忙回答:“收到了,收到了,谢谢您!” 对方接着说:“那就好。请您仔细阅读传票和通知书上的内容,按照上面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庭。如果有任何问题,随时可以打电话联系我们。” 挂断电话后,我站在原地,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说实话,我在外地办事这么多年,收到过无数短信通知——银行的、快递的、各种平台的——从来没有人会主动打电话确认“您收到了没有”。 可石门县人民法院做到了。 这一通电话,看似简单,却蕴含着极深的司法温情。 第一,这是对当事人知情权的主动保障。 法律文书送达,法律规定“视为送达”即可,法院完全可以在系统里标记“已发送”,不需要再打一个电话。但贵院没有止步于“视为送达”,而是主动确认“实际收到”。这多出来的一个电话,体现的是对当事人知情权的尊重和保障。 第二,这是对当事人焦虑感的主动化解。 打官司的人,没有一个是不焦虑的。收到传票,既盼着开庭,又怕出错。贵院工作人员在电话里那句“有没有不清楚的地方”,就像一颗定心丸,让我这个外地诉讼人顿时踏实了许多。 第三,这是对“司法为民”最朴素的践行。 从“免费复印”到“主动来电”,贵院用一件件小事告诉我:司法为民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而是体现在每一个窗口、每一通电话、每一次主动询问的具体行动中。 更让我感动的是效率。 从4月13日我递交起诉材料,到今天4月15日收到传票和举证通知书,仅仅过了两天。两天立案、两天排期、两天发出传票——这样的效率,让我这个从外地赶来打官司的人少跑了多少冤枉路,省下了多少奔波之苦。 从“免费复印”到“主动确认签收”,从“当天立案”到“当天排期”,石门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用一件件“小事”,让我看到了一支真正把群众放在心上、把效率落在实处的队伍。 我不是石门本地人,我是从外地赶来打官司的普通人。在来石门之前,我对法院的印象是庄严、肃穆、甚至有些望而生畏。但两次走进石门县法院,两次温暖的经历,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 法律是威严的,但司法可以是温暖的。 程序是严谨的,但服务可以是贴心的。 感谢石门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感谢那位至今不知道姓名的美女法官,感谢她的同事,感谢覃庭长,也感谢今天给我打确认电话的那位工作人员。 你们用一张复印件、一通电话、一次主动询问,让我看到了法治的温度,也让我对公正司法充满了信心。 我会带着这份温暖和信心,准时走进法庭,等待法律的公正裁判。 衷心祝愿你们工作顺遂,愿这份司法的温情与高效,在更多的地方生根发芽! 请石门县长热线代为转达我的感谢之情。 此致 敬礼! 一位心怀感激的外地诉讼人 2026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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