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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电费执行湖南省统一的居民充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电费标准(分时电价):
以平段电价0.604元/千瓦时为基准,各时段电价如下: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p]:0.504元/千瓦时。 平段时段(7:00-11:00, 14:00-18:00)[/p]:0.604元/千瓦时。 高峰时段(11:00-14:00, 18:00-23:00)[/p]:0.704元/千瓦时。 在武陵区育才路滨湖名苑物业楼后充电桩给电动车自行车充电,原有电动车还有3格电(准新车,满电5格),充电8小时(晚上10点-凌晨5点多),48V20Ah 电池,充满也只要1.08度,这里收费2.6元,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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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6-03-25 18:53
帖内置顶 – – 2026-03-26 08:05
市民:
您好,诉求已由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丹阳所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 文件精神,充电桩收费分为电费与服务费两部分,电费严格按当地政府定价执行,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运营方自主定价。该地收费有价格公示,未发现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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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6-03-13 11:18
人家充电桩本来就是经营性收费,不是你家入户电表,凭什么只按居民低谷电价收?
设备要钱、场地租金要钱、维护人工要钱、电费税点也要钱,这些成本难道都让商家白贴? 你只算一度电几毛钱,不算设备折旧、运营成本、物业费用,这本身就不公平。 48V20Ah 充一次收 2.6 元,在小区便民充电桩里本来就是正常市场价,既没乱加价,也没超行业水平,拿纯居民电价来要求盈利充电桩,本身就站不住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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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6-03-13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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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6-03-16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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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6-03-1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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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6-03-25 18:53
市民:
您好,诉求已由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丹阳所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 文件精神,充电桩收费分为电费与服务费两部分,电费严格按当地政府定价执行,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运营方自主定价。该地收费有价格公示,未发现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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