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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碧桂园翘楚棠二期地下停车场无电动车停车位置有安全隐患 [已回复] - 市民留言 - 常德论坛 - 常德新闻网 - 尚一网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常德碧桂园翘楚棠二期开发建设尚未完成,导致小区整体规划未完善,建设单位因资金问题目前工地处于停工烂尾状态,物业公司多次找建设单位协商沟通及向相关主管部门反应协调。根据目前现状,为确保已购房屋业主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开发商主要工作是完成保交楼的交付使用,明年再根据情况对二期三标烂尾工程重新启动建设。 2.为改善业主电动车停车困扰,物业公司在沟通开发商后利用未售车位(B397-B411)设置了二轮电动车临时停放点,并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是停放点监控已覆盖;二是配置了相应灭火设施;三是按照公司要求配备了专用防火勾,根据目前小区已入住业主户数现状,该临时停放点暂时基本能够满足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需求。 3.关于小区未配套建设非机动车停放设施是否存在合规性缺陷问题,建议业主可直接向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咨询,或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您在后续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柳叶湖街道或者万寿社区,电话0736-7870525(办公室)、0736-7221202(万寿社区)。
回复中让自己去咨询规划部门或走法律途径,这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和转嫁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协调并配合解决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住建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也有责任主动介入调查规划落实情况,而不是让业主个人去面对复杂的行政或司法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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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5-11-13 12:14
小区配套的产权人是业主,当然首当其冲的维权人是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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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5-11-13 15:14
我们业主在购房时,开发商与物业均明确宣传并承诺小区为“人车分流”小区。然而,在实际管理中,物业管理疏忽,存在机动车(包括私家车、送货车辆等)随意驶入小区内部地面道路、单元门口等住宅核心区域。严重违背购房时对业主的承诺,涉嫌虚假宣传,侵害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并且给业主及家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老人、儿童在小区内活动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人车混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影响居住环境:车辆通行产生的噪音、尾气和震动,严重破坏了小区应有的宁静和舒适。此外,小区物业服务标准需要主管部门重新评估,目前的物业服务与物业收费标准严重不匹配。此外,地下车库管理失职,基础维护严重缺失,我们业主每月缴纳50元的车位管理费,但所获得的服务与之严重不符:地面状况恶劣,车库地坪漆大面积破损、起砂、坑洼不平,不仅影响美观,更对行人和车辆通行构成安全威胁;照明严重不足,车库内灯光昏暗,大部分区域照度低于国家标准,导致视线不清,极大增加了行车和步行时的安全风险,也为治安管理埋下隐患。
上述情况表明,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其对车库公共区域进行基本维护和管理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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