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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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郡国际开发商长期无故拖延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并以“封闭阳台费”为由区别对待业主,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 长期拖延办证: 部分业主已缴纳购房款项长达七、八年之久,开发商至今未能办理并交付房屋产权证,此等拖延毫无合理依据,远超正常办理时限。
合同条款差异与区别对待: 小区业主签署的购房合同存在显著差异:- 一部分业主合同: 明确备注需额外加收封闭阳台费。
- 另一部分业主合同(本人及部分业主): 明确约定无任何其他额外费用(或未提及封闭阳台费)。
开发商违规行为: - 开发商以“需收取封闭阳台费”为由,拒绝或拖延为签署了无额外费用条款合同的业主办理房产证,此行为毫无合同依据,属单方面设置障碍、推卸责任。
- 开发商所谓“按照流程正在推进”等说法,是对业主的搪塞和敷衍。办理并交付房产证是其法定义务和合同责任,必须主动、及时履行。
核心诉求: - 强烈要求开发商立即停止对所有业主(无论合同类型)房产证办理工作的拖延和推诿。
- 特别要求开发商:必须优先、主动、负责任地为签署了无额外费用条款合同(即合同中未约定收取封闭阳台费等额外费用)的业主群体,立即完成房产证办理工作并交付给业主。
- 对于需收取封闭阳台费的业主,开发商应依据其签订的合同条款另行处理,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恳请贵部门: 严肃查处名郡国际开发商拖延办证、区别对待业主的违规行为,责令其立即履行合同义务,优先解决无额外费用合同业主的房产证问题,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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