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人民政府转相关部门:
我家住县安福镇朝阳西街临街,不知是哪家部门(移动、广电、联通还是电信)的光纤通信电缆通过我家自建房,严重侵害我家权利与利益且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电缆经过我家房子之处有的临时绑在我家私房的防盗网上、有的绑在空调架上(刮大风随时有可能扯脱空调架、防盗网造成重物坠落导致严重的伤人事件);有的耷拉在我家大门口影响我们日常生活起居与应有的美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请求县政府责令相关部门、限30天内(含节假日)做出整改,消除隐患(危险),排除妨碍。逾期不做出处理,由此引起的后果概有相关责任部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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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5-06-03 19:37
本有图片要附在后面,但不知怎么附不上去,手机与电脑都试过了还是不行,不知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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