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投诉中国人寿保险常德分公司夸大保险好处误导我签订合同并利用合同霸王条款导致我即将遭受3.6万元损失。
我在2019年4月27日在常德人寿武陵区支公司买了一份合同号为2019430702SI2015007810的臻享版国寿福险。迄今为止,我已累计缴纳保费5万元。今年3月我被猫挠伤, 打电话询问人寿保险公司怎样理赔,被告知我买的保险没有任何理赔,所有的赔付都在我本人得了恶性肿瘤和死后才会产生。我顿时明白,业务员着重推介产品为重大疾病保险,刻意隐瞒重疾险为附加险,主险是寿险的关键信息。销售人员还隐瞒了该保险产品的退保损失信息。这样的销售行为没有尊重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保险公司误导我冲动之下签了合同,我原以为自己买的是涵盖寿险、重疾和意外的全方位保险,且交满保险后随时可以终止合同取回本金,现在我买保险的两个愿望都落空。更为气人的是,打过保险公司电话7712066投诉后被告知,如果我现在要求终止保险,只能拿回现金价值1万4千余元。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是替老百姓理财的机构,钱存银行存取自由且有利息。钱交给人寿,不仅没利息,而且死前取出本金折一大截。所以我认为只退1万4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投保6年,我没出过险,没有获得任何保险公司的回馈或回访。每年8376元的保险居然还保不了一个动物咬伤,我觉得买错了险买上了当。 我恳请银保监会领导能够重视我的投诉,支持我的主张,帮助我维护我的权益。 我要求:1.我买的是保障,不是棺材本,坚决退保。 2.因我自己也有过失,不求本金利息,退还95%的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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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5-04-1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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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5-04-15 10:48
保险,有人说“其实就是chuan xiao”,卖保险的(业务员)为了提成,先哄亲戚、再片朋友 ……
曾有戏言,“保险好,好就好在只有两个不赔: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 坊间有言:富人买保险,穷人买彩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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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5-04-15 11:27
动物咬伤属于意外,不属于寿险、重疾险范畴。
买保险时有合同条款和保险责任,要看清楚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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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5-04-15 11:31
国寿福臻享版是由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臻享版)、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优享版)、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优享版)等组合而成,可选择附加国寿附加国寿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优享版)。其具体保险责任如下:
身故保险金 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合同生效 180 日内因疾病身故,给付已交保费;因意外或 180 天后因疾病身故,给付 100% 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臻享版):合同生效 180 日内,因疾病导致患合同约定重大疾病,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180 天后确诊患合同约定重大疾病,给付 100% 基本保额,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 180 日限制。 特定疾病保险金 国寿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臻享版):合同生效 180 日内,因疾病导致患合同约定特定疾病,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180 日后确诊患合同约定特定疾病,给付 20% 基本保额。特定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特定疾病限给付一次,当累计给付达到三次时,不再承担给付责任。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 180 日限制。若已经给付或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则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豁免保险金 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优享版):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 180 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初次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退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180 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初次患合同所指特定疾病,自被保险人特定疾病确诊日起,免予收取主合同及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 180 日限制。 国寿附加国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优享版):投保人确诊患合同约定 100 种重大疾病,或发生身故、高残,自确诊或身故、高残之日起,免交主合同及认可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后期应交未交保费。 意外伤害保险金(可选) 国寿附加国寿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优享版):一般意外保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导致身故或伤残,按基本保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或按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自驾车意外保障,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或于年满 18 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以驾驶员身份驾驶私家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在按一般意外保障给付的基础上,再按同等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保险金。客运交通意外保障,被保险人持有效客票搭乘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在按一般意外保障给付的基础上,再按一般意外保障确定金额的 200% 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保险金。 可以看到意外伤害是可选项,如果你选择了就会给你保,没选择自然不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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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5-04-15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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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5-04-15 15:55
保险公司的营销员,不仅大部分是临时工,而且好多都是其他行业退休多年的六七十岁老太太,有的年龄甚至更大。她们不懂保险知识和金融业务,但她们会忽悠,会打亲情牌,会死缠硬磨,脸皮厚。遇到这些保险营销员,还真拿她没办法,我就曾被忽悠过,现在买保险的钱要等死了以后才能兑现。是早死好还是晚死好呢?让人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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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5-04-15 18:59
你自己没买意外伤害险。。。怪保险公司啊啊。。。要怪只能怪卖你保险的,实用的、便宜的没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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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5-04-15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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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5-04-15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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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5-04-15 22:44
我图它的保障,它图我的本金。5%的本金算是交给人寿的工本费和智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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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5-04-15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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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5-04-1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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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5-04-16 08:44
明明苹果稀烂的,这个框里所有苹果都稀烂的,所有。楼主还花钱买,真佩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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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25-04-1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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