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治刚,是一位挖掘机师傅,和朋友曾庆德于2019年共同参与了鼎城区人民法院的新建项目。现如今,鼎城区人民法院已投入使用已达4年之久,而我们这些底层劳动者的血汗钱一直未结清。2023年,为此事我们在鼎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了该项目承包人任龙,身份证(430723198805310057),并胜诉,可任龙一直没有清偿相应的欠款。多次和任龙沟通无果,任龙坦言该项目的工程款一直未结清,他有心还款,也无力清偿,现已成死局。六年了啊,我们老百姓拿回自己的血汗钱怎么就这么难呢,现如今,我本人已负债累累,工程设备皆已典当还债,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已经到了难以维系的程度。恳请各位领导,早日放款,救民水火。本人承诺,上述内容字字属实。
求助人: 刘治刚 13507363787 曾庆德 13507366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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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5-04-01 11:10
帖内置顶 – – 2025-04-01 11:11
网友:
你好!现对你在常德论坛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复。 经核实,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与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湖南某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院内附属工程合同,附属工程包含内部道路建设,项目经理为彭某,非发帖中所提的任某。目前该建设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不存在法院拖欠刘某某工资的情形。 另,经查,2023年9月12日,刘某某与任某经人民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任某承诺于2025年1月26日前还清刘某某挖机工程款。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于2023年9月14日向鼎城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程序,法院依法作出确认裁定。 后刘某某于2025年2月14日申请执行立案,目前,因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鼎城法院拟对被执行人任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鼎城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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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5-04-01 11:10
网友:
你好!现对你在常德论坛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复。 经核实,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与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湖南某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院内附属工程合同,附属工程包含内部道路建设,项目经理为彭某,非发帖中所提的任某。目前该建设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不存在法院拖欠刘某某工资的情形。 另,经查,2023年9月12日,刘某某与任某经人民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任某承诺于2025年1月26日前还清刘某某挖机工程款。双方在签订协议后,于2023年9月14日向鼎城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程序,法院依法作出确认裁定。 后刘某某于2025年2月14日申请执行立案,目前,因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鼎城法院拟对被执行人任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鼎城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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