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贵单位的官方网站上看到这样一篇通告,通告内容如下: 临澧县信跃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5家市场主体:我局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实地核查,确认临澧县信跃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5家市场主体(名单附后)存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事实情形。上述市场主体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上述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上述市场主体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告网址:https://www.linli.gov.cn/zwyw/gggs/content_97253 我看到内容中的一段“或者六个月内向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临澧的企业,要去澧县法院对临澧提起行政诉讼?难道是临澧现在已经划归澧县管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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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12-09 16:32
帖内置顶 – – 2024-12-09 17:1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自2019年5月1日起,为促进依法行政,提搞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全部实行交叉审理,具体由鼎城区和澧县两家基层法院管辖,且涉及鼎城区和澧县的一审行政案件分别由对方审理。改革后,鼎城区人民法院管辖武陵区、桃源县、汉寿县、澧县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澧县人民法院管辖鼎城区、石门县、临澧县、津市市、安乡县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临澧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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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4-12-02 10:04
自2019年5月1日起,常德将全面施行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改革,原本9家基层法院均可审理一审“民告官”案件,将变为鼎城和澧县2家法院集中管辖沅水、澧水两大区域的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行为。按照以前我国法院系统与行政区划设置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老百姓起诉行政机关的案件,在受理和审理方面容易受到地方干预和影响。 此次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全部实行交叉审理,具体由鼎城区和澧县2家基层法院管辖。改革后,鼎城区人民法院管辖武陵区、桃源县、汉寿县、澧县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澧县人民法院管辖鼎城区、石门县、临澧县、津市市、安乡县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涉及鼎城区和澧县的一审行政案件分别由对方审理。 当事人不服鼎城区和澧县法院裁判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的行政诉讼的案件由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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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4-12-09 16: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自2019年5月1日起,为促进依法行政,提搞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全部实行交叉审理,具体由鼎城区和澧县两家基层法院管辖,且涉及鼎城区和澧县的一审行政案件分别由对方审理。改革后,鼎城区人民法院管辖武陵区、桃源县、汉寿县、澧县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澧县人民法院管辖鼎城区、石门县、临澧县、津市市、安乡县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临澧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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