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9点多,去火车接人。事先知道站前可以“即停即走”的送人接人,于是将车开上了火车站前坪。
车停,人上车,开车走,中间时间绝不超过10秒(车到前,人已在等)。这,完全就是“即停即走”。 然鹅,却还是收到了交警的“违停处罚通知”! 描述:触屏版 图片:1730162284 据同事讲,她之前也遇到此情形,致电交警四大队,“所有上去的车都会收到这条信息,不管它。”类似情形,个人觉得:提醒信息可以,处罚信息不行(用词,语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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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4-10-29 10:55
自动监控被拍下的提示,只要在规定时间之内驶离就不会被罚款,只是提醒不要久停而已。这种情况在待转路口或禁停路段也能收到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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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4-10-29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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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4-10-29 14:07
这是善意提醒你,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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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4-10-2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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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4-10-29 16:16
www6232abc:这是善意提醒你,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罚款回到原帖. 仔细看、看仔细 一 这是“提醒”吗,还“善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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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4-10-29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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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4-10-30 08:13
柳叶湖车站出站口那附近也是停几秒就会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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