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鼎城区周家店镇有两处房屋,其中一处房屋已经办理了不动产证,现在我本人在武陵区工作,户口也迁来了武陵区。想问一问,农村房屋的不动产证可以加城镇子女的名字吗?另外,如果市民的户口要通过不动产房屋迁回农村的,要和父母合并在一个户口本吗?还是可以单独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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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10-10 18:14
帖内置顶 – – 2024-10-11 08:09
网友您好:
农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办理及相关事宜非公安业务,可咨询国土资源管理局。如通过不动产权属证书迁移回农村的,应迁入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在地。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 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0】57号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立户、分户,符合条件,可以立户、分户。 鼎城区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2024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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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4-10-10 16:06
帖内置顶 – – 2024-10-10 16:09
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农村房屋不动产证增加城镇子女名字的问题已收悉,经鼎城区自然资源局核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职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须为村集体组织经济成员才可以办理。 根据市民自述,城镇子女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不动产权证上无法增加姓名。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鼎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股长胡崇楠1821626771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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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4-10-07 14:56
按照今年3月26日湖南省公安厅发布的最新政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和放宽农村地区落户)来看似乎是可以的,不过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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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4-10-10 16:06
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农村房屋不动产证增加城镇子女名字的问题已收悉,经鼎城区自然资源局核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职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须为村集体组织经济成员才可以办理。 根据市民自述,城镇子女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不动产权证上无法增加姓名。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鼎城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股长胡崇楠1821626771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鼎城区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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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4-10-10 18:14
网友您好:
农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办理及相关事宜非公安业务,可咨询国土资源管理局。如通过不动产权属证书迁移回农村的,应迁入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在地。根据《湖南省户口登记 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0】57号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立户、分户,符合条件,可以立户、分户。 鼎城区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2024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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