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3672回复:16

[新闻传递]为尽职负责的城管队员点赞!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4-08-23 07:54扫一扫,手机看帖
        好!早晨07:25,就看到城管队员们在莘子路执法了!这些无法无天的商贩,违法占据莘子路摆摊经商已经好几年了。他们无知无畏,大胆的将菜蔬、瓜果、鸡鱼等各类商品摆在马路上,仅两车道的莘子路、还有一侧的红旗路南段被弄得两轮车都难以通行。附近居民和路过的司机无不怨声载道,城管、交警经常劝导,特别是城管部门长期天不亮就在那里劝导、劝离,但这些人对于劝导充耳不闻,对于被堵得水泄不通的街道视而不见!俗话说,当官的只管有廉耻的百姓,对于这类长期违法占道的无良摊贩,放任不管肯定不行,必须采取比较强硬的执法措施!另外,建议收缴占道物品,对于阻拦城管执法车辆的不法商贩,立即报警处理。
     为尽职尽责的城管队员点赞!
回复 扫一扫,手机看帖
土狼
七级网友
七级网友
1楼#
发布于:2024-08-23 08:24
对,强硬,狠些搞,全武行上,现在短视频流量大,常德再火一把
2楼#
发布于:2024-08-23 08:32
敢收缴敢处罚还港么的,他们怕收缴处罚后一堆人说不顾老百姓生活
3楼#
发布于:2024-08-23 09:14
是的,早上我也看到了!看到了好多城管工作人员,终于看到了莘子路可能畅通的微弱希望。
但是心情依然很复杂。当时几个商贩扒着挡着城管的一辆执法车不让走,一个女的还大声叫喊着,“我们要生存,我们要活下去。”我当时正从旁边开车过,我都恨不得下车来和这个女的理论几句。这不是典型的强盗逻辑吗?你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通行,还管不得说不得?人家城管是出于本职责任,这是他的工作,他也要生存;天天从这条路上过的摩托车、小汽车等,开车骑车的,哪个不是赶着去谋生赚辛苦钱的?
天天早上从这条路上过,次次都是提心吊胆,回回都是心惊肉跳,路上不分两边和中间,满到处都是买菜买菜的, 简直是人山人海,万一压到哪个的脚,碰到哪个的腿,撞到哪个的腰,MD,大概率可能是机动车捡账,扯皮裹嗦,车被扣还要修,班也上不安静,还要掏钱赔付,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一个家庭就要破败衰落,家破人亡。这种情况的话,难道开车的就不冤?!未必开车的就不要生存?!我想说一句,天天从莘子路上过的车子里坐的,也都是赶早赶晚奔生活,忙死忙活赚几个碎银子养家糊口的平民小百姓。
强烈支持城管的执法!!!!
希望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想办法,搞个长久之策,比如上次建议的路段增设违停摄像头、实在不行路中间设置栏杆等,还莘子路长期畅通!!!
4楼#
发布于:2024-08-23 09:44
xiaobin4333:敢收缴敢处罚还港么的,他们怕收缴处罚后一堆人说不顾老百姓生活回到原帖
开车的骑车的,也都是老百姓啊,也都是赶着奔生活的啊。
5楼#
发布于:2024-08-23 09:48
深深爱:开车的骑车的,也都是老百姓啊,也都是赶着奔生活的啊。回到原帖
我支持严格执法,但是你看看一楼说的什么,所以要明白执法的为什么敢严格执法的原因,不晓得原因再哪里喊不是白喊的啊
6楼#
发布于:2024-08-23 09:53
7楼#
发布于:2024-08-23 10:24
xiaobin4333:我支持严格执法,但是你看看一楼说的什么,所以要明白执法的为什么敢严格执法的原因,不晓得原因再哪里喊不是白喊的啊回到原帖
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希望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行者有其路;只希望理有地方讲,法为民而治,不让不法凌驾于法治之上。都是辛苦大众,希望各自安好。
8楼#
发布于:2024-08-23 10:34
参考当年的甘露寺人民路,此题无解,我现在都被逼得走三闾路上人民路走地区医院前绕,走莘子路的话生怕一不留神压到别人的脚或地下的菜。
9楼#
发布于:2024-08-23 15:34
深深爱: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希望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行者有其路;只希望理有地方讲,法为民而治,不让不法凌驾于法治之上。都是辛苦大众,希望各自安好。回到原帖
你这说了不等于没说吗?
就像你说的都是辛苦大众,一边大众要吃饭、一边大众要通行,出现一楼说的那种情况了你说怎么办?
10楼#
发布于:2024-08-23 16:02
老抬杠就没意思了。吃饭和通行,本身就不矛盾。市场里,是卖的地方,马路上,是行车的地方,就这么简单。贴主也说了,有廉耻的才服管,硬是不讲廉耻,那就只有交给法律了。
卖有卖的地方,车有车的道路,都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进行,都讲规矩讲道理,不就好了吗?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别人的不便上,以这个为前提,么得都白港,么得都港不通。
11楼#
发布于:2024-08-23 16:46
        可不可以这样理解,这个社会需要起码的秩序,也就是规矩。不能因为你要吃饭,你就跑到别人家里去端碗就吃; 也不能因为你要生存,你就跑到别人家去睡觉!个人行为,以不影响社会、不影响公众为界。
12楼#
发布于:2024-08-23 17:37
蓝色海岸:可不可以这样理解,这个社会需要起码的秩序,也就是规矩。不能因为你要吃饭,你就跑到别人家里去端碗就吃; 也不能因为你要生存,你就跑到别人家去睡觉!个人行为,以不影响社会、不影响公众为界。回到原帖
我同意你的观点,有一楼观点的城管,不得按你说的做
13楼#
发布于:2024-08-23 17:40
深深爱:老抬杠就没意思了。吃饭和通行,本身就不矛盾。市场里,是卖的地方,马路上,是行车的地方,就这么简单。贴主也说了,有廉耻的才服管,硬是不讲廉耻,那就只有交给法律了。
卖有卖的地方,车有车的道路,都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进行,都讲规矩讲道理,不就好了...
回到原帖
那你问哈哈一楼的为什么要那么港啊
14楼#
发布于:2024-08-23 21:49
       城管,社会“不待见”的原因在于:
       1、所管理的各种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即:不管,不会造成社会动荡,也不会危害人民生命健康。所以,通常情况下,只要没有侵犯(影响)到自己,大部分人都是抱着的容忍(包容)态度,通常会站在道德的高地。
        2、人,又是自私性动物。一旦有相关行为侵犯(影响)到自己,他就会站在法律的高地维护自己、追究他人。
        3、城市管理的各种行为,大多具有频繁性、反复性。
        4、当家长基本的都经历过:小孩子不听话,父母对心头肉也忍不住动了手。对于小摊小贩,屡劝屡犯,城管能怎么办?即要面对道德审判,又要面临法律威严。左也难,右也难。
15楼#
发布于:2024-08-26 08:38
笑看人生淡:城管,社会“不待见”的原因在于:
       1、所管理的各种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即:不管,不会造成社会动荡,也不会危害人民生命健康。所以,通常情况下,只要没有侵犯(影响)到自己,大部分人都是抱着的容忍(包容)态度,通常会站在道德...
回到原帖
城管在社会上“不待见“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收烟
但凡有点社会常用识的,懂的都懂
16楼#
发布于:2024-08-26 14:09
马路上不是摆摊的,是行车的,隔壁就是菜场,非要摆马路上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