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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一 描述:触屏版 图片:1723443286 作为局外人,请教 一 你们回复的“立即责成***调查处理”,经过你们调查,结论是: 有“《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的第十三条” ;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第六条” 吗? 这会不会就是典型的官僚主义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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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8-14 10:59
帖内置顶 – – 2024-08-14 15:04
贵网友:
您好!关于您对鼎城区人社局在回复市民网络留言时指出未回复调查情况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因市民反映欠薪问题时未提供被欠薪人姓名、联系方式。因此鼎城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无法核实具体情况,故此只能根据监察办案要求做出回复。 感谢市民对鼎城区人社局提出的宝贵意见,鼎城区人社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与质量。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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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4-08-12 14:47
也能这么回复我也是长见识了,能考上公务员的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才,这么低水平的话应该是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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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4-08-12 15:10
原回复:灌溪镇湖南万航智能机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已解决] - 市民留言 - 常德论坛 - 常德新闻网 - 尚一网 http://cdbbs.cdyee.com/read-887428
贵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欠薪问题已收悉,鼎城区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劳动监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有投诉人签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需市民携带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材料来人社局进行依法立案处理。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应该这样 ——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有投诉人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请您携带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材料来人社局配合调查,我们将依法依规处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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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4-08-12 17:58
chaojikuan:也能这么回复我也是长见识了,能考上公务员的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才,这么低水平的话应该是临时工.回到原帖反正最后有人背锅就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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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4-08-13 14:56
你有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签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双倍工资,你好像没有超过一年,这个可以责任举证倒置的,劳动仲裁委只说一半习惯性操作,你想要公平,仲裁是不可能给你的,可能需要走到一审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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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4-08-13 15:29
留下联系方式我给你写劳动仲裁申请书,仲裁结果不满意不受理,免费陪你打一审劳动诉讼。我还给你争取社保、住房公积金、欺负打工人算什么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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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4-08-14 10:59
贵网友:
您好!关于您对鼎城区人社局在回复市民网络留言时指出未回复调查情况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因市民反映欠薪问题时未提供被欠薪人姓名、联系方式。因此鼎城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无法核实具体情况,故此只能根据监察办案要求做出回复。 感谢市民对鼎城区人社局提出的宝贵意见,鼎城区人社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与质量。 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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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4-08-14 11:56
你这算啥,有一年我爸在石门因公司拖欠工资,经石门劳动监察大队协调处理后,对方把钱工人的工钱给了劳动监察大队,让其在劳动监察大队的见证下将工资转交给我爸他们几个农民工,结果尼玛,劳动监察大队的有个叫张某华的,暗示要好处费,不给好处费扣着工钱不给,牛逼,经过举报之后立马就给了,但是对这个张某华没有任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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