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紫桥开家火锅店不知道在哪里办工商执照,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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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6-19 17:42
帖内置顶 – – 2024-06-20 08:09
[table=494.45]
办理事项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应 提 交 的 申 请 材 料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者提交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台湾地区经营者提交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农民提交农民身份有关证明,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 3.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办理期限 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承诺期限0.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公时间 及地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武陵区政务中心二楼 乡、镇、街道/社区两级服务大厅 全程电子化 登记及表格 下载 全程电子化登记: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index.htm )→点击“法人服务”→“企业开办服务”→“个体工商户登记”; 表格下载:登录“武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公示公告”→“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操作流程”/“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参考范本”。 申请人 经办人 告知人 告知时间 年 月 日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对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申请人无需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文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经办人意见:告知是否清楚(是)(否)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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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4-06-19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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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应 提 交 的 申 请 材 料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者提交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台湾地区经营者提交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农民提交农民身份有关证明,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 3.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依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办理期限 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承诺期限0.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公时间 及地址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武陵区政务中心二楼 乡、镇、街道/社区两级服务大厅 全程电子化 登记及表格 下载 全程电子化登记: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index.htm )→点击“法人服务”→“企业开办服务”→“个体工商户登记”; 表格下载:登录“武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公示公告”→“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操作流程”/“常德市武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参考范本”。 申请人 经办人 告知人 告知时间 年 月 日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对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申请人无需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文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经办人意见:告知是否清楚(是)(否)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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