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武陵区永安街道甘露寺社区18组村民,为世居户,现居住房屋为1996年自建的砖瓦房,现已损毁严重,一下雨房子就泡在了水里一样,房屋已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正常居住。2015年我向村委递交资料申请拆旧建新房屋,随后政府开始棚户改造,将房屋所在地纳入红线范围,棚户改造是国家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本人服从大局同时也感谢政府感谢党为民着想的好政策。
如今9年多时间过去了,房屋更是超期年久失修,屋顶也被积雪压垮,无法居住,24年4月再次向社区申请在不影响整体规划情况下原址拆旧建新,社区每次都是敷衍,我想请问就现在这个房屋状况,如果房屋发生危险事故,政府是不是能全权负责。 唯一宅基地房难道就继续等待垮塌?让老百姓居无所居。党的十八大就说过要让群众住房有保障,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现在十九大过了二十大了,不仅没有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还要阻止村民自己改善居住条件,现在甚至连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都不能保障了。 在此向有关部门咨询求助:目前的房屋状况能否原址拆旧建新,如不能原址拆旧建新,老百姓住房安全、住房环境问题该如何解决,房屋年久失修造成的安全问题,政府是不是全权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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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4-25 09:50
帖内置顶 – – 2024-04-25 09:50
经社区工作人员现场察看,该房屋不符合原址拆旧建新,如市民担心自己房屋安全,可以对自己房屋进行维修加固,或对房屋进行鉴定。
武陵区永安街道 2024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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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4-04-23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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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4-04-24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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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4-04-25 09:50
经社区工作人员现场察看,该房屋不符合原址拆旧建新,如市民担心自己房屋安全,可以对自己房屋进行维修加固,或对房屋进行鉴定。
武陵区永安街道 2024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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