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月4号在德山福乐多超市购买了水产区冰柜里的鱿鱼须,购买后回家通过本人自购的工业火碱快速检测试剂进行检测发现添加检测试剂A后变成紫红色,加入检测试剂B后为清澈透明的。检测结果证明该鱿鱼须是通过火碱泡发的,于是第二天5号又再次前往福乐多购买了该鱿鱼须进行确定。购买后当场检测结果依然是检测出火碱,那么证明福乐多所销售的鱿鱼须均为通过火碱泡发的有毒有害食品。
图片:微信图片_20240107092822.jpg 在这里先给大家科普一下部分海产品为何要用工业火碱泡发,因为使用工业火碱泡发后,海产品的体积会变大数倍,色泽会发亮更加漂亮,而且不易腐烂变质。但是火碱是强致癌物质所以我国早就禁止食品生产销售企业使用火碱来泡发食品。使用火碱泡发食品属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物质食品是要受到重罚而且严重时应当入刑的违法行为。 回到正题,5号当天本人购买同样的冰冻鱿鱼须后全程录像并且再次检测发现依然测出火碱于是首先拨打12315进行举报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现场处理并且查封涉案产品。但是12315告知没有办法要求工作人员现在就过来,让我直接联系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又多次拨打电话后告知了情况,然后我又自行前往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随后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前往福乐多超市寻找到了超市内所销售的冰冻鱿鱼须。在和超市负责人沟通反馈时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问我诉求,我坦言,本次测试是我单方面个人检测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应但是足以证明超市销售的产品有较大可能存在火碱泡发的情况。如果超市对我的检测结果不认可,认为鱿鱼须不含有火碱我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产品进行检测如果确实检测出火碱成份就依法进行处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随后因为要等供货商,而接近中午我要接娃,于是我便回家等结果通知。 当天下午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告知,超市已经提供了供货商的检测报告和进货单据,超市已经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所以超市无责。我表示理解,询问那火碱问题怎么处理。工作人员表示因为超市提供了检测报告,所以如果我认为有火碱泡发行为,需要我个人和超市去协商,如果双方都同意后然后双方自行送检。这就是离谱的地方了,本人作为一名消费者,在提供了自己的检测结果证明超市鱿鱼须较大可能是火碱泡发了之后居然还需要我个人送检。而这又有一个问题, 第一,我个人送检怎么证明我送检的产品就是上午超市所销售的那一批次,就算检测结果出来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超市会不会倒打一耙说我将产品调包了检测的。 第二,前面说过了,火碱泡发属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在消费者提供一定证据证明了之后为何不引起重视对涉案产品进行封存交给自己检测所进行检测? 第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检测所,也是不接受个人送检的只接受企业事业单位送检。而且现在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也基本不支持个人送检,必须以企事业单位的名义去送检。那么请问我一个老百姓要怎么检测?去哪里检测? 随后供货商又电话联系我,并且给我提供了检测报告。这个检测报告所检测的项目是铅、镉无机砷这种重金属以及产品是否腐败相关的内容,火碱要检测氢氧化钠,也就是说这个检测报告和是这个鱿鱼须否火碱泡发没有任何关联性。在我告知供货商后,供货商也让我自行送检。供货商说,他也只是从其他地方进货的,如果我要检测就去检,检了之后有问题他去找他的供货商。 图片:检测报告.jpg 我就问问离谱不?一个有毒有害火碱泡发的食品,在我自己检测后证明较大可能是存在火碱泡发的情况下直接变成三不管不了了之的意思了?一个有毒有害的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监管部门不封存样本,不肯交给自己所属的检测机构检测,要我一个消费者去和商家协商送检有这样的道理不?超市和供货商提供的检测报告压根没有检测火碱项目,也能让超市无责了? 论坛喜欢冷嘲热讽装高尚的坛友,请教一下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做呗? 然后提醒一下德山的朋友,自求多福吧。 最后诉求,这个事情我估计是不了了之了。市局愿意重视继续去调查去检测,那你们就去测吧,然后该处罚处罚,该咋样咋样。不愿意我也懒得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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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1-16 16:58
帖内置顶 – – 2024-01-30 09:37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福乐多超市鱿鱼须”的问题,已收悉,经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后,现回复如下: 元月5日,您打电话向我局反映福乐多超市销售的鱿鱼须有问题,我局立即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赶到福乐多超市了解相关情况。此时正巧您已到我局,工作人员折回在认真听取您反映的有关情况后,再与您一起到福乐多超市水产区鱿鱼须销售现场,进行了现场查验,超市方提供了进货小票和山东时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该批次鱿鱼须检验报告(检验结论: 该样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2-2017、GB 10136-2015要求)。 按照相关法律和权限,我局建议您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常德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举报。 常德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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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4-01-08 08:43
为什么淘宝、天猫上敢明目张胆地售卖假冒伪劣商品?
1、商家是外地,维权必须是商家注册地(经营地); 2、须提供商家售假制假证据 —— 目前,哪一家机构、或哪一个个人能给你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所谓《证明》(除商标持有人外)? 当年,马云对着媒体说,“ 阿里巴巴对假货零容忍,不会姑息纵容并坚决打击假冒商品 ”,全世界的人都被逗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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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4-01-08 08:50
xiaoxiaomao:为什么淘宝、天猫上敢明目张胆地售卖假冒伪劣商品?商家的外地的,收货地法院一样有管辖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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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4-01-08 10:16
相信政府的相关部门肯定不是拿钱不办事的部门,他们可能没抽查到,让民众抽到了,工作上肯定有疏忽、遗留、大意,但绝对不是不作为、不处理,这个事情肯定有一个解决的,如果没解决,就当我没说,该咋地就咋地,祝大家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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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4-01-0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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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4-01-08 11:45
原来受消费者投诉后,流程并不像我想象的这么简单:接到投诉---质检部门的工作人员取样---送检----等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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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4-01-08 15:22
超市不知情,不是自制,索票索证齐全,免于处罚,但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应该正儿八经的开始追查供应商,一级级往上面追才对。看是谁干的,数量多、故意的话,移送公安都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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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24-01-08 21:45
还是想的太简单,以为主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会积极应对,即刻封存涉嫌商品并送权威部门检测,给广大消费者一个结果,至少让老百姓知道食品安全有职能部门在管,在把关。楼主的经历就真有点让人寒心了!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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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4-01-09 08:32
接到老百姓的反馈后,政府部门应该主动去进行追查。不应该还是要消费者自行送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呢?市场监管部门本就应该主动的对商家售卖的商品进行不定时的抽查。消费者已经主动报告了相关问题,政府部门不是应该主动积极的介入吗?如果以后都是这样处理,谁还会主动反映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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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4-01-0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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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4-01-0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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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24-01-11 13:00
网友:
您在“*** ”一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因您在发帖过程中未提供完整的内容及具体联系方式,我局无法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20号令《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当提供: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请您拨打12315电话进行登记相关信息或者直接带上相关证据材料来我局投诉,便于我们处理和回复,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处理 最终大概率会这样回复,因为我也是复制黏贴过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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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24-01-16 16:58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福乐多超市鱿鱼须”的问题,已收悉,经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后,现回复如下: 元月5日,您打电话向我局反映福乐多超市销售的鱿鱼须有问题,我局立即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赶到福乐多超市了解相关情况。此时正巧您已到我局,工作人员折回在认真听取您反映的有关情况后,再与您一起到福乐多超市水产区鱿鱼须销售现场,进行了现场查验,超市方提供了进货小票和山东时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该批次鱿鱼须检验报告(检验结论: 该样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2-2017、GB 10136-2015要求)。 按照相关法律和权限,我局建议您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常德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举报。 常德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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