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市交警支队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这样的头盔符合安全标准吗?常德市绝大部分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头盔一上市就处于破损状态。莫非真如其他网民所说,是大城市淘汰下来的(http://cdbbs.cdyee.com/read-883517)?请运营商,扪心自问下自己的良心! 再者,戴上这样的头盔,能起到防护作用吗?即便不是破损的头盔,亦符合安全标准吗?薄薄的塑料外壳,内贴一点泡沫! 2.对于没有配备有效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就不应该为其办理上牌手续或者发现安全头盔达不到安全标准且经过整改后,依然不达标的,就应该收回该车辆的车牌,不准其继续营运。现在让这类车上路,但又对没戴这种头盔的骑行者开具罚款罚单,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 我市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应该更换成和长沙市、慈利县一样的车型即配有卡锁式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该车只有戴上头盔后才能启动,并且卡锁式头盔,可以有效防止头盔损坏并有效阻止头盔内积水积物,让头盔保持清洁状态。而不是这种形式主义的安全头盔。 3.缴纳罚款到工商?怎么看不懂呢?再者工商局早已不存在,改成市场监督管理局! 4.罚款15日内缴纳都可以,怎么只过几个小时就提示:二维码已经过期?还要去车管所!是技术不成熟吗? 附件:《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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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4-01-11 10:18
帖内置顶 – – 2024-01-11 10:19
“haijun8125”市民(网友): 您好!关于您的意见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问题之后,我局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对车辆头盔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共享单车企业均按要求为所有车辆配备了头盔,但是部分车辆头盔被人为恶意损坏,影响了用户佩戴和骑行。我局已责令运营企业立即整改并加大维护力度。 针对头盔破损、脏污等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将其纳入对运营企业的考核范围,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予以扣分。各运营企业也安排了专人开展巡查并结合换电、调运等时机更换、清理头盔。另外,由于共享单车属于户外公共设施,维护管理难度大,我局计划在2024年组织运营企业开展智能头盔更换工作。智能头盔将很大程度减少破损、脏污等问题,为用户带来更好骑行体验。 感谢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建美丽常德城。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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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4-01-08 08:24
罚款已经通过12123完成缴纳!我们应该向形式主义的安全头盔说,不!骑共享电动车的绝大部分都不是有车族,并且学生居多!这样的安全头盔,能保护骑行者的安全吗?能实现立法的初衷吗?戴头盔,是戴有效的安全头盔,不是形式主义的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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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4-01-08 10:22
应该配有卡锁式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该车只有戴上头盔后才能启动,并且卡锁式头盔,可以有效防止头盔损坏并有效阻止头盔内积水积物,这是标准配置,一根手指粗的锁杆固定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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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4-01-08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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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4-01-11 10:18
“haijun8125”市民(网友): 您好!关于您的意见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问题之后,我局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对车辆头盔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共享单车企业均按要求为所有车辆配备了头盔,但是部分车辆头盔被人为恶意损坏,影响了用户佩戴和骑行。我局已责令运营企业立即整改并加大维护力度。 针对头盔破损、脏污等问题,我局已于2023年将其纳入对运营企业的考核范围,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予以扣分。各运营企业也安排了专人开展巡查并结合换电、调运等时机更换、清理头盔。另外,由于共享单车属于户外公共设施,维护管理难度大,我局计划在2024年组织运营企业开展智能头盔更换工作。智能头盔将很大程度减少破损、脏污等问题,为用户带来更好骑行体验。 感谢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建美丽常德城。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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