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公路养护中心不作为 (事情并未解决)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本人孙超(18569565777),居住在湖南省澧县火连坡镇三元村3组03028号,现来信举报澧县公路养护中心在S234澧县火连坡至甘溪滩镇公路工程上违规规划,致使公路与房屋相隔不到1米距离,且公路高于房屋地基1米以上,严重影响了我家房屋安全和人身安全。2023年6月6日,澧县公路养护中心对S234澧县火连坡至甘溪滩镇公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湖南常德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该项目已顺利开工。 一、规划未经同意,严重影响房屋安全、人身安全和生产生活。 道路加宽加固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本人房屋宅基地位于施工段三元村,房屋背靠长陡坡底部,距离公路最近直线距离不到3米,且地基低于公路路面3米左右,日常经常被过路车辆带起的石子砸坏玻璃,自己栽种了竹林作为简单的防护措施。在本次公路改造施工过程中,无论是施工单位、业主单位以及村委会在没有任何通知(包含电话、短信、口头以及书面等)本人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已经毁坏房屋前面路面。 二、道路修通后,将是运送石料车辆的主要干道。 据悉,2022年4月28日由常德市鑫泽矿业有限公司与以110100万元竞得该项目,矿权位于澧县火连坡镇,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10714.6万吨,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9660.6万吨、建筑用白云岩矿1054.0万吨。生产规模:第1~17年采矿场和建材厂年生产规模600万吨,第18年生产规模100万吨。出让年限19年(包含矿山服务年限加1年基建期)。2022年10月1日,该项目开工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年产6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及附属配套设施;二期主要建设100万吨氧化钙等新型建材生产线。 S234澧县火连坡至甘溪滩镇公路是该项目运送石料和建材的主要通道,运货车辆都是高大的后八轮车,车辆走过,地都要震动。尤其是晚上,噪音让人无法入睡。严重影响了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 三、多方反馈无果,无视百姓利益和生命。 9月27日,我主动找相关部门协商,当时常德路桥公司施工代表查看了房屋周边情况,并承诺会向上级反映,在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前,不会强行动工,至今没得到相关回复。10月10日早晨,村委会以清障为由准备擅自摧毁我家的安全防护林,庆幸被邻居告知并阻止。道路向房屋这一边扩宽2.5米,那么路面将与房屋后墙直接相连,墙体完全裸露公路边上,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截止目前,仍没有相关部门就我们房屋今后的安全保障问题提出可行性施工方案来与我们协商。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如此大的安全隐患,为什么就没有任何部门来和我们沟通讨论解决办法? 道路扩建是民生工程,决定支持。但家中老宅还有70岁老人,现将相关情况向领导反映,希望领导高度重视关注此事,并督查下级单位依法依规处理,不要罔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应当主动维护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使老百姓能安居乐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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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喜欢:朱才顺 |
1楼#
发布于:2023-12-08 08:04
帖内置顶 – – 2023-12-08 08:29
网友:
您好,省道S234澧县火连坡至甘溪滩镇公路项目为“省‘十四五’乡镇通三级公路”规划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12月16日获常德市发改委工可立项批复(常发改基础[2022]511号文件),常德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3月21日批复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常交基建〔2023〕3号),经施工招标、监理采购、申请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批复等法定程序后正式进场建设。根据工可批复及施工图设计批复,该项目主要沿老路拓宽改建,经近5个月施工,除个别地段外,路面拓宽工程已基本完成。 本项目因地处山岭重丘区,部分房屋修建时受地形限制没有按照公路法规定留足建筑控制最小距离。施工单位、村委会和镇政府以及我中心领导多次上门沟通解释,了解你方诉求并恳请支持,针对性的提出了设置现浇挡土墙并增设钢筋砼防撞墙等工程措施,以解决拓宽后引发路基垮塌、车辆撞墙、散石飞落等你方之忧,并发工施工图供你及路桥方面朋友审查,你曾回复对防护施工图无异议需商母亲再定,近日你母同意方案后你又要求提供房屋安全保证书。 因我方已采取工程措施消除你方顾虑,且向公路沿线房屋提供安全保证书暂无法律依据,建议你家房屋后期若有损可经鉴定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你方理解并继续支持该公路项目建设,以便回应广大群众早日完工通车的呼声! 澧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3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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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3-12-06 08:54
澧县公路建养中心:
你公路建养中心于2023年12月1日给网友的回复是偏离事实,避重就轻,强词夺理,具体如下: 1、省道S234澧县火连坡至甘溪镇的公路扩宽建设,该项目于2022年12月经常德市发改委立项报批,常德市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3月对设计的施工图纸进行了批复,也进行了施工招投标及监理采购并申请了工程建设质量的安全监督。贵中心表述的这些工作均属于投资建设的行政强制性规定,也只能说明对该路段建设在行政审批程序上进行的部分必要工作,而并不代表在该路段扩宽建设上就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保护条例》。再者市发改委的立项批复及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行政审批中并未作出不考虑沿线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而建设的批示,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也只针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负责,并不是对沿线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进行监督,贵公路建养中心在该路段需扩宽建设前报经安全监管部门对沿线老百姓的财产安全进行勘察论证了吗?难道你们的这种做法就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吗? 2、我家祖辈居住在此地段百年之久,扩建前该公路属县乡二级公路,虽然原设计县乡公路在建设时没有完全满足安全距离,但现扩改为省道三级公路后的安全保护距离更近(原公路与房屋的安全保护距离最窄有4米左右,现扩改省道后不到1米)。再者该公路建设扩宽改造规划和立项是在2022年报批,而我家房屋早在十年前就进行了危房改造重新翻建,也办理了房屋产权证,请问是谁不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3、贵中心在回复中提到施工单位、养护中心、村镇委领导多次上门沟通,请问事实真相是怎样的?从道路清障开始就从未有人和我们沟通,就连施工方擅自砍伐屋后树木,都是我母亲得邻居相告及时赶回制止,而我也多次从外地赶回村里找到村委会、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反应情况。对于贵中心提到我母亲同意施工,请问你们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都有谁参与了协商沟通?你们的会议纪要在哪里?具体方案是什么?最后我提出的也不是出具什么安全保证书,而是请求将协商意见形成的会议纪要签字盖章后交给我,并请求对房屋现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以免出现问题后争辩不清,难道这个诉求也过分吗? 4、对于贵中心在回复中提到回应广大群众早日完工通车的呼声,请问贵养护中心,呼声在哪?呼声是请维护沿路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5、作为党培养的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提早预防问题的发生,避免安全隐患及群体上访事件,难道不是你们应尽的责任吗? 地方建设,我积极支持,但请贵中心考虑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要把有可能发生的群体事件消除在萌芽之中。 网友:孙超 2023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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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23-12-08 08:04
网友:
您好,省道S234澧县火连坡至甘溪滩镇公路项目为“省‘十四五’乡镇通三级公路”规划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12月16日获常德市发改委工可立项批复(常发改基础[2022]511号文件),常德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3月21日批复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常交基建〔2023〕3号),经施工招标、监理采购、申请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批复等法定程序后正式进场建设。根据工可批复及施工图设计批复,该项目主要沿老路拓宽改建,经近5个月施工,除个别地段外,路面拓宽工程已基本完成。 本项目因地处山岭重丘区,部分房屋修建时受地形限制没有按照公路法规定留足建筑控制最小距离。施工单位、村委会和镇政府以及我中心领导多次上门沟通解释,了解你方诉求并恳请支持,针对性的提出了设置现浇挡土墙并增设钢筋砼防撞墙等工程措施,以解决拓宽后引发路基垮塌、车辆撞墙、散石飞落等你方之忧,并发工施工图供你及路桥方面朋友审查,你曾回复对防护施工图无异议需商母亲再定,近日你母同意方案后你又要求提供房屋安全保证书。 因我方已采取工程措施消除你方顾虑,且向公路沿线房屋提供安全保证书暂无法律依据,建议你家房屋后期若有损可经鉴定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你方理解并继续支持该公路项目建设,以便回应广大群众早日完工通车的呼声! 澧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3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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