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第九条规定在非城市公用资产上设置固定户外广告位,必须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非自有所有权的,须征得所有权人和利害关系人同意,并签订租赁使用协议。
蓉国新赋小区A区所设的名为“A区食堂”的固定户外广告设置在P-1栋建筑上,该栋建筑整栋为物业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该固定户外广告设置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即未征得所有权人同意。 请城管局依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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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3-12-04 14:37
帖内置顶 – – 2023-12-04 14:49
网友“xiaobin4333”:
您好!关于您的诉求,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2023年11月29日下午接件后,常德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下午派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前往常德市武陵区紫菱路天源·蓉国新赋A区进行调查。执法人员找到蓉国新赋A区食堂负责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5707366579),该负责人表示,因为是在小区内设置的广告牌,所以没有向相关部门报备、没有行政审批手续,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2023年12月4日,支队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该食堂用白布将广告牌进行了遮挡,负责人表示出差回来后将对其进行拆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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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3-12-04 14:37
网友“xiaobin4333”:
您好!关于您的诉求,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2023年11月29日下午接件后,常德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下午派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前往常德市武陵区紫菱路天源·蓉国新赋A区进行调查。执法人员找到蓉国新赋A区食堂负责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5707366579),该负责人表示,因为是在小区内设置的广告牌,所以没有向相关部门报备、没有行政审批手续,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2023年12月4日,支队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该食堂用白布将广告牌进行了遮挡,负责人表示出差回来后将对其进行拆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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