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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求助]咨询是否还会有新政策出台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3-10-12 08:03扫一扫,手机看帖
    关于常德市江北城区公寓楼安置小区项目土地出让金缴交标准及基准地价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江北城区公寓楼安置房上市交易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证难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本着让利于民的原则,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适用范围市江北城区公寓楼安置房。、缴纳标准公寓楼安置房补缴土地出让金按所在区域土地等级基准地价的楼面地价的20%(减免前为40%)计费收不再进行土地评估。1补缴土地出让金=房屋建筑面积X所在区域地等级基准地价的楼面地价X20%。2缴,契税=实缴纳土地出让金x4%;3印花税=实缴纳土地出让金x005%。出让年限自出让金缴纳之日按法律规定的最高70年计算。
    三、办理程序1、公寓楼安置房业主补缴土地出让金在市民之家1楼B区不动产登记专窗统一受理。2、申报资料:1、申请表2、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可到不动产窗口凭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开发商盖章)、安置户入住公寓楼资金结算清单、增量房交易税收申报表及选房入住公寓楼基本情况表,办理不动产登记。
     3、专窗受理后核定出让金和契税、印花税,开具《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费源信息表》。4、业主凭《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费源信息表》在税务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5、业主按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凭相关票据、证书等资料在不动产登记专窗直接办理登记。四、截止时间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五、咨询电话0736-7223435(市民之家不动广警记专窗)
    常德市武陵区公寓楼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2022年10月21日
   去年10月份出台了一个优惠政策,请问相关部门今后是否还会出台类似的政策。如果按现行40%收取,但是这个价格太高了普通居民承担不起。
部门 发帖时间 满意度 状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12 08:03:00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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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3-10-17 16:30
帖内置顶  –    –  2023-10-17 16:45
h7078600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安置房办理出让按基准地价20%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案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2、今后是否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尚不明确,目前我市划拨土地补缴土地出让金按照现时市场评估价的40%收取,业主可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前往我局市民之家行政审批服务办申请办理。
gudumao
四级网友
四级网友
2楼#
发布于:2023-10-12 09:00
3楼#
发布于:2023-10-17 16:30
h7078600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安置房办理出让按基准地价20%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案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2、今后是否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尚不明确,目前我市划拨土地补缴土地出让金按照现时市场评估价的40%收取,业主可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前往我局市民之家行政审批服务办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