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这589家药店买药可报销,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70%
5月18日,长沙晚报报道了“凭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享医保报销”的消息。近日,工作人员从长沙市医保局获悉,长沙市第一批纳入职工门诊统筹药店名单已出炉,共有589家药店在列。 工作人员梳理发现,589家药店具体分布为:芙蓉区48家,天心区58家,岳麓区84家,开福区76家,雨花区90家,望城区24家,长沙县67家,浏阳市46家,宁乡市96家。 今后,参保职工既可持定点医院的处方去这些药店购药直接报销,也可直接去这些药店,由与这些药店协作的互联网医院开具电子处方后直接配药,同样可以医保报销。报销政策均一样,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70%。 根据此前公布的《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购药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省本级医保经办机构不受理定点零售药店的定点准入,也就是说,这589家药店服务的主体是长沙市和省本级两个统筹区的参保职工。 此外,我省《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中明确,“申请开通门诊统筹业务时原则上同步开通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统筹费用联网直接结算业务”。《经办规程》也重申,“定点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购药业务时,原则上同步开通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统筹购药联网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员可在全省范围内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享受购药和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这意味着,全省的参保职工在这589家定点药店均可享受购药报销服务。如果这些药店拒绝为非长沙的职工提供门诊统筹报销服务,可拨打12345投诉。长沙市政府官方链接:http://www.changsha.gov.cn/bmrl/bmrlbsfw/202306/t20230609_11128252.html 常德市也有长沙一样的门诊统筹报销药店了,非常的方便,但是购药必要凭三家医院(第一人民医院、湘雅、中医院)开具纸质处方才可以购买报销。 纸质处方非常麻烦。 一:上面三家医院医生一般都只开本院的电子处方,须直接到医院购药,纸质处方开具非常麻烦,而且挂一个专科的号都要20多元,确实提高了老百姓负担,还有来回的车费没有计算。 二:医院报销60%,药店报销70%,所以就导致很多医院医生不愿意开具。(是否影响医院绩效?) 长沙都能实行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我们常德为什么不能跟进呢? 我们职工每年缴纳几千元,个人账户进账一点点,统筹报销才1500元,没有给医保基金照成浪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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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3-10-10 15:42
帖内置顶 – – 2023-10-10 16:28
关于电子处方的回复 网友abc常德: 您好! 关于您在常德论坛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湘医保办发〔2023〕3、4号文件和《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参保人员凭医保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且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直接结算。 目前,常德市已将电子处方纳入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结算管理,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1、患者在医院就诊后,除按规定不可流转的精神、麻醉类等药品外,患者根据需求,可要求医生进行处方外配,院外购药。我市第一人民医院、湘雅常德医院、常德市第一中医院已完成电子处方流转系统改造。2、参保患者可凭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常见病病历资料,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开具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进行购药结算。 另外,在医院电子处方流转全面上线应用前,参保人员可凭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湘雅常德医院、常德市第一中医院、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纸质处方,在药店进行购药结算。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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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3-09-28 09:40
我们小区今天有在益丰上班的是这样说的请见下图。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95865206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95865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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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23-10-06 16:00
国庆期间我到益丰红旗路店体验了一下医保统筹报销,我是为老父亲买药,进店后首先把医院纸质处方给她们看,回答可以,接着填写代购药品信息登记表,要写上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代购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患者关系,手机号码。最后签上代购人名字。配药,付款,按比例医保统筹报销后,还有一部分要自费付款。购药完成,挺顺利的。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96578896 描述:触屏版 图片:1696579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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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3-10-07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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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3-10-0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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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3-10-10 15:42
关于电子处方的回复 网友abc常德: 您好! 关于您在常德论坛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湘医保办发〔2023〕3、4号文件和《常德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参保人员凭医保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且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直接结算。 目前,常德市已将电子处方纳入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结算管理,患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1、患者在医院就诊后,除按规定不可流转的精神、麻醉类等药品外,患者根据需求,可要求医生进行处方外配,院外购药。我市第一人民医院、湘雅常德医院、常德市第一中医院已完成电子处方流转系统改造。2、参保患者可凭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常见病病历资料,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开具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进行购药结算。 另外,在医院电子处方流转全面上线应用前,参保人员可凭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湘雅常德医院、常德市第一中医院、常德市第三人民医院纸质处方,在药店进行购药结算。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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