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几年时间,从最初100元/人不到到现在380元/人,特别是家里老人家七、八十岁勒又没有收入,去哪里搞钱交此费用?社会主义优越性在哪里?为人民服务哒精神体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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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3-09-26 11:03
帖内置顶 – – 2023-09-26 11:04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回复 网友世纪一笑:您好! 关于您在常德论坛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从建立之初,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疗费用增长、医保待遇水平和个人承受能力,确定了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定额筹资、年度动态增长的筹资办法。省、市两级医保部门只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没有调整筹资标准权限。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我省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40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与扶持或资助。 二、居民医保待遇政策 (一)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 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乡镇卫生院为主,含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70%。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实际报销350元。 2.“两病”门诊 “两病”指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符合政策的相关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实际报销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实际报销600元。 3.门诊慢特病 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经自愿申请、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后,可按政策享受恶性肿瘤、冠心病等47种特殊病种待遇。具体病种及标准可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4.医保“双通道”药品 符合办理“双通道”管理药品的患者,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按照“双通道”管理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报销60%,报销金额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居民普通门诊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业务已在我市符合条件村卫生室开通,参保人员可在相关村卫生室享受购药报销直接结算。 (二)住院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住院起付线后,省部属医疗机构报销60%,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报销82%,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报销85%。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报销限额为15万元。 2.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1.6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分四段累计补偿: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年度补偿限额为40万元。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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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3-09-25 09:18
是啊,新农合不合理的地方就是他毫无底线年年涨,原后没用的又清零,假如那位真的住院没救了,新农合他也保不了命,正规情况应该是公平公正自然的原则,多交多报少交少报,不交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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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3-09-25 10:41
别急,会有人说就几百块,打牌都不够、吃几餐都不止、少抽几包烟就有、打工一天都有200元。
搞的发帖的人是:打牌、吃喝、上班工资很高的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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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3-09-26 08:40
居民医保380我肯定会交,但是通过学校强制学生一定要交这个事情我比较反感。市教育局给医保局背书应该也是没有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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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23-09-26 11:03
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回复 网友世纪一笑:您好! 关于您在常德论坛上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从建立之初,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医疗费用增长、医保待遇水平和个人承受能力,确定了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定额筹资、年度动态增长的筹资办法。省、市两级医保部门只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没有调整筹资标准权限。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我省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40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与扶持或资助。 二、居民医保待遇政策 (一)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 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乡镇卫生院为主,含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70%。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实际报销350元。 2.“两病”门诊 “两病”指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符合政策的相关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实际报销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实际报销600元。 3.门诊慢特病 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经自愿申请、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后,可按政策享受恶性肿瘤、冠心病等47种特殊病种待遇。具体病种及标准可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4.医保“双通道”药品 符合办理“双通道”管理药品的患者,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按照“双通道”管理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报销60%,报销金额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居民普通门诊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业务已在我市符合条件村卫生室开通,参保人员可在相关村卫生室享受购药报销直接结算。 (二)住院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住院起付线后,省部属医疗机构报销60%,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报销82%,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报销85%。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报销限额为15万元。 2.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1.6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分四段累计补偿: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年度补偿限额为40万元。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常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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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3-09-2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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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3-10-01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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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3-11-2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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