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楼#
发布于:2023-07-13 15:18
你们还应该赔偿别个车子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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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发布于:2023-07-13 15:33
haijun8125:肇事司机领取事故认定书时,可以不通知伤者到场。没问题啊!闯红灯者没人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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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发布于:2023-07-13 15:33
xiaobin4333:人家司机没有责任为什么要闻要问?和人家半毛钱关系没有回到原帖闯红灯者没人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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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发布于:2023-07-13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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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发布于:2023-07-13 15:38
楼主发这个贴是来挨骂的吗?是非黑白都分不清了?看了附件,是非机动车闯红灯,害人又害己。我只能说,开车的撞上这个闯红灯的 确实挺倒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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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楼#
发布于:2023-07-13 16:39
支持交警,这样的交警必须要支持,该谁的责任就谁的责任,不是谁受伤谁有理,谁有没有责任,和谁有没有受伤是完全没有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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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发布于:2023-07-13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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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楼#
发布于:2023-07-13 17:43
6月5日的判决书就下来了,6月6日还在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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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楼#
发布于:2023-07-13 18:01
责任划分首先不讲对错,不讲大小责任,请老大家看看有没有违规操作?乱作为?公道在人心!请大家看清楚,6月4日晚上8点左右发生交通事故,6月5日简易程序交通事故书就已经出来了,判我父亲全责,6月6日交警支队还在研究决定,(研究签字决定书已经附上)!!判都判了全责还研究什么?!24小时的速度定案,不通知受害者以及家属,理由是什么?不得不让人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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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楼#
发布于:2023-07-13 18:03
事实与理由:
一、《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正确反映事故的成因和案件的事实真相最终导致责任认定的错误。 2023年6月4日晚20时18分左右,申请人骑电动自行车由东至西回聚宝小区,在桃花源路和滨湖路路口红绿灯处被一辆从北至南行驶的湘JD39856车牌的白色小车撞倒,当时申请人的电动车已经停在红绿灯黄线处,仍被撞飞倒地不起。 谭辉驾驶车牌号为湘JD39856的小车经人行横道时,加速行驶,未避让在人行横道通行的非机动车,导致碰撞的发生,与事故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事故责任。 二、《事故认定书》程序错误,严重影响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 1、简易程序适用不合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伤人事故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要件是“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该案中,申请人伤及多处椎骨伤势严重,医药费已花费数万元,伤势明显不属于“轻微”,不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形,且申请人本人从未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本案。 2、被申请人办案过程程序违法。申请人2023年6月4日晚20时发生交通事故,6月5日尚在住院诊治,当日办案民警唤申请人亲属与小车司机就本案事宜进行双方协商,协商未果。此后,直至2023年7月12日申请人接到通知领取《事故认定书》。申请人发现该认定书出具时间为2023年6月5日。经申请人查实,被申请人就本案事故责任集体研究时间竟然是2023年6月6日。参加集体讨论人员有陈叶、唐力等干警。申请人合理怀疑该《事故认定书》系虚假伪造的,应对相关办案人员予以严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事故认定书》法律适用错误,严重影响过错认定和责任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机动车遇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时,应当避让。案涉《事故认定书》故意无视小车司机未减速避让的违法责任,错误适用法律,严重影响过错认定。 综上所述,第43070242023000482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支持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并对相关办案民警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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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楼#
发布于:2023-07-13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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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楼#
发布于:2023-07-13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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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楼#
发布于:2023-07-13 18:39
chaojikuan:支持交警,这样的交警必须要支持,该谁的责任就谁的责任,不是谁受伤谁有理,谁有没有责任,和谁有没有受伤是完全没有联系的回到原帖当真合情合理,实事求是。走正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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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楼#
发布于:2023-07-13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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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楼#
发布于:2023-07-13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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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楼#
发布于:2023-07-13 19:11
全不全责的问题,如果按照你们交警处理他没有责任,我看到有逆行的人、车,我是不是可以开车把他撞死?可不可以撞?你们交警处理他是不是没有责任!执不执行?那都可以这么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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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楼#
发布于:2023-07-13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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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楼#
发布于:2023-07-13 19:15
chaojikuan:支持交警,这样的交警必须要支持,该谁的责任就谁的责任,不是谁受伤谁有理,谁有没有责任,和谁有没有受伤是完全没有联系的回到原帖我只支持有正义,秉公处理,真正为民服务做到了协调好工作的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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