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毛嘉琦,女,身份证号码:43058119880412**87。现住武陵区长庚街道聚宝安置小区。现就我父亲车祸一事向您反映一下,望能为民作主! 2023年6月4日晚上8点左右,我父亲康敬信(现年68岁)骑着电动车在回家途中,在桃花源路与滨湖路交界处,在斑马线上被一辆车牌号为湘J D 39856的白色小车由北至南撞倒,电动车撞出10多米,人被撞翻在地。家人们接到求助电话后才赶到现场,我们拨打了120、110、122等一系列电话,约30分钟救护车到才送往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住院治疗。 初诊为脊椎、盆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后确诊为腰椎第一节、骶椎第五节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 事发当晚,常德市交警一大队来人,经过探查、询问后,让我第二天上午9点去作处理,但肇事车辆未进行扣留处理,直接开走了。 6月5日上午9点,我准时到市交警一大队交警中队2楼警官办公室,接待民警唐力。他第一句话就是由我父亲负全责。当时我就提了几个问题进行咨询,民警唐力不仅不解释,而且很不耐烦,压制我说话。让我同肇事司机商量无果,直到中午快下班时,唐力让我下午3点再到办公室协商。 下午3点我带着身份证和委托书到达交警办公室,肇事司机在场,唐警官上场就是一言堂,态度极为恶劣、粗暴,拍桌子,高噪压制,不让我开口,一提问就说不尊重他,不尊重他这身警服。一下午没有结果,不欢而散。唐力说再听通知。 可怜我那70岁的父亲躺在医院需要照料,丈夫又要上班,医院两头跑,家中两个孩子上学早晚要接送,实在忙得不可开交。期间,我们一直未接到交警任何通知,肇事司机至今也没看过我父亲,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7月11日上午10点30分,我和我丈夫到交警唐力办公室询问该如何处理,他开口就说:交通事故认定书早已下达,肇事司机已拿走。当场我们感到一头雾水,不仅不通知我们到场,也没让我们拿到认定书,更可怕的是我们想拿一份,他还找不到,实属是可悲! 各位领导,我们实在是想不通、弄不懂: 1、事故责任认定书未签字未认定(虽然走了简易程序,但伤者本人及家属不知情未签字); 2、交警唐力办案如此草率,态度恶劣粗暴,执法不公,与当今民主与法治社会格格不入; 3、伤者处在人行道上,虽有责任也不至于负全责; 4、伤者已治疗40多天,肇事司机无动于衷,不闻不问,没有一点同情心和社会公德心,不知道这肇事司机是否与办案交警有没有“关系和利益”往来?想想都后怕! 叩望各位领导为民作主!!! 图片:微信图片_20230713105342.jpg 反映人:毛嘉琦 联系电话:18565719666 2023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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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3-09-14 08:42
帖内置顶 – – 2023-09-14 08:45
感谢市民对交警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一、市民提请行政复议后,交警支队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对该起事故责任认定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直属一大队重新对该起事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电动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车驾驶人事故次要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已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二、经调查核实,办案民警在该起事故处理过程中无违反程序规定和违纪违规现象。 三、如果市民对认定结果仍有不服,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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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3-07-17 08:31
帖内置顶 – – 2023-07-17 10:20
感谢您对交警直属一大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现就留言所述回复如下:
经了解,电动车伤者方已于7月13日向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复核申请,目前该事故正在复核调查阶段。针对当事人反映的相关问题,交警支队也将一并核实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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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23-07-14 14:30
帖内置顶 – – 2023-07-14 14:30
2023年7月11日,我和丈夫到交警唐力办公室询问案件处理情况,他开口就说交通事故认定书早已下达,肇事司机已拿走。事故认定书已出具却从未通知我们,更可怕的是,当日我们说拿一份,他还找不到文书。次日,才通知我们去办公室领取事故认定书。
我们发现事故认定书在2023年6月5日即已出具。 之后又经我们调查发现,交警支队一大队就本案事故责任集体研究时间竟然是2023年6月6日!参加集体讨论并签字人员有陈叶、唐力等。 我们合理怀疑该《事故认定书》系虚假伪造的,应对相关办案人员予以严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强烈要求上级领导部门对这个不严格执法,枉法裁判的警官唐力、中队长陈叶,调离公安队伍。 图片:1.png 图片:1.png 图片:3.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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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23-07-13 10:56
不是谁受伤谁不担责,关键看责任原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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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23-07-13 11:06
6月4日晚8点出交通事故,人都还在医院抢救,6月5日伤者方不知情未签字的情况下,就下达了事故认定书,并且还未告之,现在交警办事效率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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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3-07-13 11:07
人家司机没有责任为什么要闻要问?和人家半毛钱关系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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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23-07-13 11:09
肇事司机领取事故认定书时,可以不通知伤者到场。没问题啊!
现在既然拿到事故认定书(根据上传图片推知),快申请复核去吧!如果不去申请复核,就是自己放弃权利。即便你去信访,也会分流到涉诉处理程序!别发帖啦, 快去申请复核吧!其他问题以后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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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3-07-1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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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3-07-1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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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23-07-13 11:27
在斑马线上,然后为何不敢说是不是闯红灯?交警判罚全责是不是因为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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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3-07-13 11:36
如果有摄像头证明是闯红灯被撞,谁闯灯谁全责。
但是如果肇事车过人行横道没有减速,应当负一点责任,一般是5%~10%。有的地方判,有的地方不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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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23-07-13 11:47
有些基层实权人员不耐烦脸难看也确实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在某些办事窗口就能感受到
别的不说,不耐烦懒于解释,很容易造成误解埋下负面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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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23-07-13 12:10
如果是你父亲全责,交警态度不好,可以理解,他们经常要处理类似案例,对违章者(伤者)态度好,一般会遇到要求赔偿,但是责任划分很明了,交警也不好违背交通法,所以,故意对你态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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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23-07-13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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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23-07-13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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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23-07-13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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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23-07-13 13:13
交警历来是向机动车司机和稀泥,行人,非机动车全责,然后协商由机动车出险赔偿的一大把,可以交警处理起来也是有恃无恐,毕竟双赢局面;
机动车司机全责,行人,非机动车无责的情形,交警向和稀泥应该是慎之又慎,毕竟都是保险出险; 归结起来,就可能是真的是行人全责,交警秉公处理了。但至于是不是这样,得看监控和视频。 电动车、行人作为大爷横冲直撞确实不在少数,这股歪风杀杀也没什么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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